記者陳東旭/台北─上海報導
到大陸念書的役男傳出妨害兵役罪被判刑,引起上海台生關切。就讀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多
名台生指出,他們會密切注意發展情況,若接到兵役通知會考慮先回台再說。
另一名上海同濟大學的張姓台生表示,到大陸念書又不是作奸犯科,犯不著判重刑吧。
就讀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二年級關姓台生說,他十八歲前就到大陸念書,應該不會有兵役問
題,但得知有人妨害兵役被判刑後,他會再去了解情況。另一名醫學院台生則說,如果沒去
當兵就被判刑,他會與父母研究,甚至考慮向學校說明情況,休學先返台當兵。
但包括上海交大、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等台生較多的學校台生,聽到判刑
的說法後,有的台生緊張得表示要趕快和家人聯絡,有的直呼不可思議,還有同學破口大罵
,把問題歸究到選舉和政治上。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發展協會(台生會)祕書長陳正騰表示,先前曾聽說有違反兵役法的台生
,回國後被罰錢的案子,但台生被重判三年的案子還是第一次聽到。台生會曾多次對有意到
大陸留學的台生說明,在當前法令不允許下,服完兵役後再去念書,才不會招致麻煩。
這三年到大陸念書的台生越來越多,有人不是很清楚大陸學歷和兵役問題;也有少數人抱持
僥倖心理,先去念念看。目前台胞申辦台胞證或加簽不必再回台,在當地就可辦,可能讓一
些役男卸除心理上的警覺。
根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但若父母是經核准的台
商或其員工,在滿十六歲當年底前赴大陸地區且與父母同住,就讀有立案的學校例外,除此
之外將依妨害兵役罪處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規定,意圖避免現役徵集,未經核准出
境或經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學生沒有前科,再加上是到大陸念書,若在二審判刑確定前,可及時返
回說明並表明服兵役意願,或許可獲得較輕的處罰,有兵役問題的大陸台生在利害得失下,
必須留意。
【2004/04/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1954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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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nn83 來自: 220.139.44.210 (04/13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