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開除重大違規員工手續

看板HRM作者 (...)時間4年前 (2020/05/30 12:40), 編輯推噓1(1017)
留言18則, 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公司因為人事離職,目前沒有人事只由小弟暫時代理 剛好碰到了員工打架的重大違規事項 總經理要我直接開除員工,不知正確流程該怎處理 已查過勞基法應符合12條第二項對共同工作勞工實施暴行可直接終止契約 但我需要做些什麼手續呢??跟資遣一樣需要通報嗎?? 該員工想討非自願離職書,有法令規定開除就不能申請嗎? 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開除,想了解如何處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44.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90813633.A.D0C.html

06/01 09:12, 4年前 , 1F
1.非自願離職書上都要填寫原因,你就寫依勞基法第X條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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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9:12, 4年前 , 2F
項。2.開除我記得一樣要通報,建議直接打電話問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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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9:12, 4年前 , 3F
的勞動局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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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48, 4年前 , 4F
直接解雇即可,不須預告,另外也不用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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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49, 4年前 , 5F
狠一點的作法就是員工要在職證明的話,附註離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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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7:50, 4年前 , 6F
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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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28, 4年前 , 7F
離職原因對勞工謀求新職屬於不利事項,雖然就保法2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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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29, 4年前 , 8F
要載明離職原因,但那指的主要是同條第一項所需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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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29, 4年前 , 9F
參考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勞訴字第125號民事判決,員工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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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39, 4年前 , 10F
超過3日依勞基法12條開除,法院還是判勞工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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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40, 4年前 , 11F
我是認為這屬於灰色地帶,雖然你們情緒上可能對勞工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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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41, 4年前 , 12F
,但是這個我是都不建議寫上去,除非老闆考量過,覺得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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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8:41, 4年前 , 13F
要寫,那……就寫吧,老闆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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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9:28, 4年前 , 14F
不用給非自願離職。被懲戒解雇者不得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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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0, 3年前 , 15F
懲戒解雇還是可以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只是事由要勾選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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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0, 3年前 , 16F
第一十二條,而該非自願離職證明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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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0:07, 3年前 , 17F
重大是造成公司損失嗎?照提報資遣,好聚好散也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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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0:07, 3年前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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