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媽媽找到短期工加退保請益

看板HRM作者 (詹姆士琳)時間4年前 (2019/08/31 00:51), 4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因為媽媽已離職一段時間,但最近找到一個三個月期的打工機會 之前健保都掛在我的名下,跟我的公司一起保 而這三個月打工單位都會幫忙保健保 因此想請問是只能去跟我公司的人資說明然後退保 三個月後再加保回來嗎? 因為最近人資剛好請假沒有其他人熟悉規章 我的認知是如果沒退保可能會兩邊都繳健保費 我天真直覺地想能否不退保然後溢繳這三個月的保費 事後再向健保局申請退費呢? 希望有前輩可以替我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08.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67183891.A.AAC.html

08/31 07:33, 4年前 , 1F
跟公司不用解釋 就是退再加
08/31 07:33, 1F

08/31 07:34, 4年前 , 2F
這樣最方便 申請退費麻煩
08/31 07:34, 2F

08/31 08:07, 4年前 , 3F
健保可以追溯
08/31 08:07, 3F
因為工作因素,與人資溝通不易,怕到時候反而麻煩到他 所謂退費麻煩是指時間要等(我知道退費需要幾個月之類),還是程序麻煩阿? 現在狀況就是如果只是麻煩我自己的話沒關係,我就自己去處理就好 ※ 編輯: vul81320 (211.21.61.21 臺灣), 08/31/2019 09:10:30

08/31 09:40, 4年前 , 4F
未超過三個月可以不用轉出,可維持原單位加保,可直接
08/31 09:40, 4F

08/31 09:40, 4年前 , 5F
電話詢問健保局
08/31 09:40, 5F

08/31 20:25, 4年前 , 6F
一般公司就填眷保申請表 日期寫對就好 不需要溝通
08/31 20:2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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