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費用問題已刪文

看板HRM作者 (范)時間5年前 (2019/04/15 17:46),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問題有點多,請好心人幫忙解答 我在一間小店做了一年,去年三月中到職 今天三月原老闆因故把店頂讓給新老闆 新老闆有兩個合夥人AB也表明不需要請員工 但新老闆B還沒有那麼快來熟悉工作環境 所以跟新老闆A協調好做到4月底B會來接手 但在上週4/9老闆A資遣我了直接叫我隔天不用去 也表明不會支付資遣費 這部分的話如果走勞工局協調 是要以原先我的年資來計算資遣費 還是要以新老闆接手那個月來計算? 另外,因為只有我一個員工 出勤都是沒有紀錄的 請假皆是以line來傳訊息 連資遣我他也是用line來告知 所以如果申訴的話我的部分也只拿的出對話來當做證據 這種情況對我會不會比較不利? 還有如果我申訴的話 他拿不出我的出勤紀錄這部分他是否也會被罰款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73.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55321613.A.13F.html

04/15 22:14, 5年前 , 1F
資遣費:勞基法第20條;出勤紀錄:30條,是可以申訴的
04/15 22:14, 1F

04/16 19:36, 5年前 , 2F
光是沒有員工出勤紀錄他就違法了
04/16 19:36, 2F
文章代碼(AID): #1Sj5CD4_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