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基法第35條相關解釋

看板HRM作者 (夢隨風萬里)時間6年前 (2017/09/21 20:49),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大家好,小弟有幾個問題 請教各位先進,問題概述如下: 1.事起原委:公司製造現場因有時 設備停機,工作時間後延,原來 下班時間5:00延至5:30,員工可否 就超過時間申請加班費?我司皆已 依勞基法規定給予休息。 2.就文義解釋,工作有連續性者, 是否可解為操作機台生產一個流程 需6小時,那可否工作六小時後休 45分鐘?(因該機台生產具專業性, 無法委由他人代為操作,一個流程 下來就超過4小時,於法顯為不合) 3.可否就此情況申請函釋? 之前已爬文及查閱相關判決及 解釋函,但仍苦尋不著答案,還 望各位大大不吝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0.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05998177.A.C49.html

09/21 22:33, , 1F
2. 可以請兩個專業性的人 各做3小時
09/21 22:33, 1F

09/22 16:54, , 2F
1. 在工作現場的待命時間一定要算入工時
09/22 16:54, 2F

09/24 19:17, , 3F
有提供勞務或受指揮雇主監督的待命時間都要列入工時
09/24 19:17, 3F

09/24 19:21, , 4F
至於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情形另外調配工時,只能說視個案
09/24 19:21, 4F

09/24 19:21, , 5F
情形,勞動部也沒做出什麼明確性的解釋,可以把個案詳
09/24 19:21, 5F

09/24 19:22, , 6F
細情形說明清楚發函問勞動部(但可能也是沒答案)
09/24 19:22, 6F

09/26 11:34, , 7F
回b大,公司員額編制尚無增加打算,還是謝謝您的建議
09/26 11:34, 7F

09/26 11:49, , 8F
回l大,已算入工時,惟休息時間延後,也影響到下班時間
09/26 11:49, 8F

09/26 11:50, , 9F
他們也因下班時間延後,申請加班費,這是否有理?
09/26 11:50, 9F

09/26 11:52, , 10F
此乃機台設備因素所致,非因產能而需加班,況非常態性
09/26 11:52, 10F

09/26 21:00, , 11F
回w大,我也比較想知道“連續性”和“緊急性”如何解釋?
09/26 21:00, 11F

09/26 21:01, , 12F
看來應該要發函勞動部
09/26 21:01, 12F
文章代碼(AID): #1PmxLXn9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