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職災後資遣日期消失

看板HRM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05 07:0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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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員工到職數日後即發生職災,腳受傷復健後應可痊癒的那種,目前復健中。 因為職災期間對公司的態度讓公司很受不了,ex去電未接、避不見面、工作交接不清等, 公司有意在療程告一段落後資遣。他目前在職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資遣需預告10天。 資遣做法大致有兩種,(1)今天x跟他說明天不用來了,公司給10天工資,今天通報, ,x+10天後退勞健保;(2)今天跟他說資遣,員工出勤10天,但期間還要給謀職假。 目前問題如下,還請版大解答,謝。 (1)職災期間公司要給員工多久公傷假,醫師診斷證明上的「宜」休養期間只是參考用吧 (2)因為員工很盧,避免夜長夢多,雖然他日後可能還會因此事復健,但公司可以請他在 勞保表格寫「目前已康復」或「目前已痊癒」嗎?不然職災期間無法資遣。 (3)資遣通報表格上的離職日期是x+10+1,還是x+10 (4)公司本意想善了,但如果員工的太盧(惡意),有沒有哪個法條可以參考。勞動部網頁 的舉例是無正當理由曠職,版大有其他舉例嗎 先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39.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01887639.A.4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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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傷假沒有期間限定,如果員工拿的出他陸續還有在回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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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的紀錄就會給他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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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請員工問醫生是否可以開立宜從事何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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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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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曠職三日沒有辦理請假手續且無正當理由,可以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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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信函後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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