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特休假問題~

看板HRM作者 (為了生存)時間7年前 (2016/12/23 22:2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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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小弟對於明年度的特休有兩點疑問 1.勞動部有說2016年1~6月的新進員工在明年1/1會獲得三天假, 但是已有年資的人呢?像是2013/1/31號進公司的員工, 2016依照本來的勞基法是10天,2017/1/1瞬間變成14天, 那這多的4天是全給嗎?也是要在1/31前使用完畢不然公司要貼錢對嗎? 2.承上,有些公司是用曆年制在計算特休,原本的勞基法認可是因為 照曆年制切特休給員工是因為在比例上拿到的假是一樣的 (如2016/1/5進公司,他在2017/1/1會先拿到3天特休,然後在2017/1/5 會拿到七天特休,以曆年制來算公司應該在2017年給他9或者是10天特休對吧?) 那2013/1/31號進公司的員工是否就是該給17天呢?(4+14*0.9XXX) -- 還煩請各位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8.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82502919.A.A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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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部的說法和範例,就是要補足新法的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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