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預告天數過後,延長離職日的問題

看板HRM作者 (hangovertinic)時間8年前 (2016/01/05 19:5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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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規定,到職一年以下勞方離職時,需於七天前提出。 大家都知道離職申請單上需要填寫「離職日期」,然後給上層蓋章, 就算上面不準,只要符合離職預告天數,一樣可以走。 假設適用於離職者的法定預告天數為十四天。 離職者在 12/1 號提出離職,未說明離職日期,是否可在 12/15 號後的任一天離職? 離職者在 12/1 號提出離職,離職日期為12/15,是否可在 12/15 號後的任一天離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3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1995097.A.188.html

01/05 22:24, , 1F
那這樣預告的作用為何
01/05 22:24, 1F

01/06 20:31, , 2F
為什不一開始就壓離職日
01/06 20:31, 2F

01/08 15:37, , 3F
預告期一經提出,就生效了,沒有延後離職的問題
01/08 15: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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