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外出差 於轉機點停留排私人行程問題消失

看板HRM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4/13 12:57), 9年前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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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wardhsz (antonio)》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LAqBx7d ] : 作者: hawardhsz (antonio)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國外出差 於轉機點停留排私人行程問題 : 時間: Mon Apr 13 12:15:51 2015 : 不太清楚是不是該PO在這邊詢問 : 但我找了很多版 這裡算是最接近的了 : 如果不該PO在這邊 敬請告知 我會刪文 謝謝 : 事情是這樣子的 : 我受雇於台灣的一家貿易公司 聘請的職稱為常駐墨西哥專員 : 公司提供我一年兩次回台灣的來回機票 : 上個月開始本公司公告新的出差人員購買機票相關規定如下: : 接受任務出差及派駐同仁 去程和返程機票皆不得要求新增停點或於轉機停點 : 排入私人行程 延後返台日期或提早出差日期 : 除非有特殊事由 且須先取得董事長核可 : 我之前的作法是 在一年兩次的去程跟返程都會在轉機點停留幾天 安排私人行程 : 但是我都有按照規定請假(用年假或所謂的返休假抵扣) : 請問公司新的規定是合理的嗎??我並沒有不請假而照領薪水 : 請問這個規定於法有據嗎?! : 因為我感覺公司是完全針對我而公告新的規定 : 但在詢問HR之後 公司給我的說法是: : 公司在管理上需承擔員工出差期間的安全風險, : 故新增這一條款,因為期間員工有任何狀況發生,公司是無法免責的, : 台灣勞基法對勞工的保障有要求,不是雙方一張切結書就可以閃的, : 因為這張機票最終付款人是公司。這部份不是要為難員工, : 而是希望公和私之間可以劃分,能事先預防事宜,特別是路途期間, : 並不易舉證和說明可以免責。 : 我有回應公司 我反問公司 駐外同仁不是都有保意外險 : 萬一有甚麼意外事故 會由保險公司理賠 公司不用擔任何責任 : 而且我願意出示切結書甚至遺囑 讓公司可以免責 : 但是HR的人員 並沒有正面回答我這個問題 : 而是用反諷的語氣說: : 非常謝謝您這麼為公司著想~說明了您個人事項的貼心安排。 : 相信您在如此體諒公司的立場之下, : 您更明白遵守公司規範之必要是為身為員工職責之一, : 就麻煩您和大家一樣共同依公司規定辦理了~ : 我想詢問大家的看法 公司這樣的新規定是合法的嗎?? : 還是說 這是個模糊地帶 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 : 而是要看每家公司自己去制定相關規定了呢?? : 謝謝各位的指教 員工的免責切結在法院是沒有法律效用 非常專業的HR 可以請教原po在那家公司服務嗎?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Sony D65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57.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28901077.A.F79.html

04/13 15:54, , 1F
說穿了只是假借公司的費用,行個人私人行為…
04/13 15:54, 1F
※ 編輯: barry06 (220.129.79.175), 04/13/2015 23:01:59

04/16 12:34, , 2F
我越想越不對 常駐跟短期出差是有差別的吧?我工作地點
04/16 12:34, 2F

04/16 12:35, , 3F
是在國外 公司提供我一年回台灣兩次的福利 並不是短期
04/16 12:35, 3F

04/16 12:37, , 4F
性質 所以我不能苟同假借公司費用行私人行為的說法
04/16 12:37, 4F

04/16 12:47, , 5F
畢竟那是我長駐國外(一年有約10個月)的福利package
04/16 12:47, 5F

04/16 21:44, , 6F
公司給你機票不是為了讓你出去玩~HR的做法是對的
04/16 21:44, 6F

04/17 00:29, , 7F
你講反了 公司給我機票回台灣是讓我回去休假的
04/17 00:29, 7F

04/17 08:46, , 8F
公司給機票是讓你回家。沒安全送你回家的話,公司在法律
04/17 08:46, 8F

04/17 08:47, , 9F
上難以脫責(因為是他們派你出去的),貪圖這種方便會造
04/17 08:47, 9F

04/17 08:47, , 10F
成公司困擾
04/17 08:47, 10F

04/19 22:49, , 11F
員工安全第一
04/19 22:49, 11F
文章代碼(AID): #1LAqpLzv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