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有個問題一直很苦惱
加上最近要去面試一家很喜歡的銀行
希望大家能給點意見 感謝!
我是去年的畢業生,原本有在一家銀行工作
但只工作半年,就被因不適任而要我自請離職
(雖然我一開始已經不打算待在那了,但想說騎驢找馬
至少有收入,結果竟然沒驢了 哈..)
完全不知道是否要據實填上這段稱不上經歷的經歷
如果以這段期間在專心準備銀行考試(我覺得面試時好講多了)
之後假如他們要我繳交勞保明細
那我可能也會被冠上不誠實吧...
如果據實說出這段經歷,且美化一番
那會不會打去前銀行照會
結果得知是我不適任的緣故
不知最好的方法是?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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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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