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餐飲業過年當月休假排班

看板HRM作者 (Tiara)時間13年前 (2013/01/23 05: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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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任職於居酒屋 性質是屬於餐飲業 因為是新成立不久 也是小妹第一份工作 無前例可循 營業時間為晚上6~12點 通常11:30沒客人就會提早打烊 最近廚師提出關於二月排班休假問題 老闆說除夕到初四有放假 初五開工 我們店內是屬於排休的 一個禮拜輪休一次 所以大概可以月休5-6天 而且跨年也有休兩天(不扣假) 原本老闆說:年假五天外可再擇一天休息 但廚助來反應 一個禮拜還是可以輪休 他說是輪休不影響店內營業 而且他以前呆過的店 都是這樣BRA BRA.. (似乎排休問題 廚師們有意見 派他來"建議") 最後老闆也妥協 二月含過年年假共可休8天 二月只有28天 休八天實際工作天數就只有20天 人資方面也是要支付全薪 想問的是 一般的餐飲業或服務業 過年通常如何排休比較合理 或是有沒有一定相關法律有規定 這樣算起來對老闆很不合的感覺 身為人資兼會計的我頗擔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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