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投書] 人才難找 不是「慣寶쐠…

看板HRM作者 (在巨蛋打球 無價)時間14年前 (2010/05/11 09:0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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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egplay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投書] 人才難找 不是「慣寶寶」太多 時間: Sun May 9 06:33:20 2010 我的工作是勞資爭議協調員,回應以下幾段 ※ 引述《Aquatics (小哈)》之銘言: : 你說某些大企業是慣寶寶我同意,說中小企業是慣寶寶就真的沒道理了 : 如果開公司這麼輕鬆好賺,那大家都來開公司當慣寶寶啊,幹嘛給別人打工? : 中小企業的處境其實很艱難,貸款很難,利息又高 : 如果你身邊有認識自己創業的人,十個有十一個會跟你講創業比上班累N倍 : 累又賺不到錢,然後撐了幾年摸摸鼻子,把公司收了回頭上班到處都是 : MTK下班時間是晚上11:00,凌晨兩三點離開公司也很常見 : 剛創業的中小企業主呢?跟MTK差不多甚至更累 : 不同的是,上班族花時間換薪資,而創業的人花時間換交易的機會 : 台灣公司基本上很少拖欠薪資,但客戶拖欠貨款的比比皆是 ^^^^^^^^^^^^^^^^^^^^^^^^^^ 當老闆的是不是常被客戶拖欠款項這我不清楚 但你說台灣公司基本上很少拖欠薪資, 那我每個禮拜好幾場積欠工資的協調會是開假的喔? : : 看看政府給那些人的優惠 : 等你開了公司就知道根本沒什麼優惠 : 很多優惠都是大公司或特定產業才吃得到 : 有空可去ToBeRich 版看看創業鄉民的苦水 創業很辛苦是廢話,中小企業處境很艱難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一堆來協調的老闆也是跟我們靠北這些有的沒的 我們的的角色是不方便評論什麼啦,只能督促他該給的錢要給,以免違法受罰 但其實我們很想嗆那些老闆:「阿你沒本事就不要做老闆啊!」 當老闆當到欠員工薪水,難道還不足以證明你不夠格做老闆? 企業經營本來就會有困難、有風險, 大部分的人選擇做勞工領死薪水還不就是不想面對風險,圖個穩定 雇主可以把企業經營的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嗎? 你因為虧損就不發薪水,來協調還靠北什麼法律不外乎情理 說我們只幫勞工講話,都不考慮資方處境也很困難blabla的 北七喔!難道要我去跟勞工講說:「老闆也很不好過,這些錢就算了啦...」 這樣才叫不偏袒勞方喔? 法律不外乎情理?我也不是不講情理啊, 但你平常只給員工22K、甚至有18K的, 賺的時候也沒多分員工一點,賠的時候就欠薪水讓員工活不下去,這樣叫合乎情理喔? 我目前還沒聽到哪個老闆可以說服我相信他積欠工資是「合乎情理」的。 「責任制 = 加班沒有加班費」這種於法無據的奇怪觀念也不知道是打哪來的 就算真要帶入這種觀念,也要讓人心服口服吧 鴻海每天一堆人爆肝沒加班費也沒人來投訴過, 那是因為人家薪水、獎金、股票blabla的加起來年薪很高啊 你一個月18K,連勞健保都沒有,還學人家說責任制 靠北咧...你不被投訴才有鬼.... 曾有個7年級的年輕老闆,公司連勞健保都沒有、給的薪水也不到基本工資 來我這裡雖然態度還算誠懇,最後也是有和解 但當他說「剛創業不瞭解這些規定」的時候 我真的很想噹他:「這麼基本的法規都不知道?請個員工沒你想的這麼簡單好嗎?」 很多老闆好像都以為人事成本只有每個月發的薪水, 拜託也稍微看一下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好嗎, 不要求很懂,畢竟老闆是要想辦法賺錢的,瞭解勞動法令是人事的責任 但老闆對人事成本還是要有基本的sense吧, 勞健保費、勞退提撥...以及公司如果有一些福利、獎金 有的沒的算算,一個人的成本幾乎是他薪水的1.6倍。 做久了就會發現,不同的老闆來哭夭的卻都是一樣的內容,有時想想都覺得好笑。 常見的還有「勞基法對資方不公平啦」、「台灣就是這樣,難怪企業都要出走啦」 「我看我台灣這裡收一收去大陸好了啦」.... 如果你是因為大陸市場大、成本比較低之類的理由,那還算合理; 如果你是因為台灣有勞基法,所以只好去大陸,那根本狗屁不通。 你以為大陸沒有勞動法規嗎?台灣勞動基準法的內容大陸都有,而且更嚴格! 所以會抱怨台灣有勞基法而想去大陸的,我相信去那邊只會死得更快。 : 公司,作為營利事業,說實話沒義務幫社會培養人才 : 培養人才是學校以及政府的責任 : 而公司,對社會的責任,只有守法、誠實繳稅,以及幫股東賺錢。 培育人才是誰的責任我不予置評;至於公司的社會責任你說要守法 但「符合勞動基準法的最低勞動條件」,這點責任就不知道多少中小企業沒作到 : 大家都知道那是藉口啦!你以為老闆跟人資部都是白痴嗎? : 我想請問大家,為什麼人來來去去,公司卻鮮少提高薪資留人? : 答案很殘酷也很現實,因為離職的人可取代性高,就業市場上很容易取得 : 若你對公司很重要,是產品研發的主力,或top sales,離職對公司會造成重大損失 : 老闆會蠢到給你低薪看你跳槽去敵對廠商喔? : 去年我在Tech_Job寫過文章,告訴大家要販賣你的勞動價值而不是販賣工時 ^^^^^^^^^^^^^^^^^^^^^^^^^^^^^^ 如果你的的觀點是勞工應該加強自己在職場上的競爭力,那這句話是對的 但如果從法律上的觀點來看,「僱傭關係」就是「雇主花錢買勞工的時間」, 也的確就是「勞工販賣工時」。 「上班時間內」勞工應受雇主的指揮監督管轄,雇主有權叫勞工做任何工作上該做的事 但如果你整天都沒叫我做事,我打卡上班後呆坐8小時再打卡下班 你可以說我這一天都沒做事就不用給我薪水嗎? 當然不行! 民法第487條:「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我把每天8個小時賣給你,並且在這段時間內盡到接受你指揮監督管轄的義務, 你沒工作讓我做,你自己怠於行使對我指揮監督管轄的權利,那是你的問題! : 前陣子我要找工程師,面試了十幾個電子電機科系的技職畢業生 : 結果每個都不會8051,PLC也沒摸過,更別說畫電路圖、寫程式 : 這狀況我一點都不意外,最後我們錄取一個小朋友,往後也會教他這些東西 : 問題是,這些人如果在學校有學過這些職場常用的技能 : 是不是會更容易、更快找到工作? 我不曉得你是老闆或勞工, 如果是前者那祝你鴻圖大展、業績蒸蒸日上, 記得找個專責的人事把勞動法令搞懂,拜託不要違反一些很基本、很蠢的規定; 如果是後者,卻只站在資方的立場、觀念看勞資關係,我勸你還是要有點危機意識, 曾有間公司連續來了好幾件叫人滾蛋卻不給資遣費的爭議案,而且沒一件和解的 每次代表資方來的那傢伙總是站在資方的立場,講一些在我們看來狗屁不通的理由 該公司最後一件爭議案,一樣的協調會場景,資方代表換人了,那傢伙變勞方... 這樣戲劇化的事件活生生地上演過。 協調會上,我們的職責當然還是盡力幫他爭取, 但茶餘飯後,這是一則笑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211

05/09 06:37,
推 可惜太早PO@@"
05/09 06:37

05/09 06:39,
現身說法 早安 XDDD
05/09 06:39

05/09 06:39,
雖然早,好文也要給他爆!!!!!
05/09 06:39
※ 編輯: legplay 來自: 122.120.2.211 (05/09 06:43)

05/09 06:44,
台灣的社會文化,真的養出很多無良又無能的中小企業主...
05/09 06:44

05/09 06:45,
加油!!推你...變形責任制會有消失的一天嗎??
05/09 06:45

05/09 06:45,
只能推了
05/09 06:45

05/09 06:46,
讚,好文。無良老闆的走狗,下場多半是下香肉鍋。
05/09 06:46

05/09 06:47,
責任制是違法的,告下去就從頭到尾都要吐出來。中國那邊
05/09 06:47

05/09 06:47,
好文 推!!
05/09 06:47

05/09 06:49,
還可以回朔10年,結果跑路的都是台商。
05/09 06:49

05/09 06:49,
幫推~可惜今天母親節一大早...不然應該瞬爆吧
05/09 06:49

05/09 06:52,
推!!
05/09 06:52

05/09 06:54,
推!!!
05/09 06:54

05/09 06:55,
好文推推推
05/09 06:55

05/09 07:02,
推!!
05/09 07:02

05/09 07:04,
所以其實以前聽說台商被坑走資產的消息
05/09 07:04

05/09 07:04,
其實是反過來?是台商自己太摳,所以26政府才扣押?
05/09 07:04

05/09 07:05,
台商本來就是喜歡走後門、違法坑勞工之類的,人家喜歡
05/09 07:05

05/09 07:06,
好文推
05/09 07:06

05/09 07:06,
你的時候會睜一隻眼閉一支眼,不需要你的時候就開抓
05/09 07:06

05/09 07:07,
幫推~
05/09 07:07

05/09 07:07,
說到底都是台商自己太自以為
05/09 07:07

05/09 07:07,
推......不過這串新聞剛出 問了同學(大四) 反對者少
05/09 07:07

05/09 07:07,
以經被洗腦的差不多了....|| 可能我們之前剛好海嘯
05/09 07:07

05/09 07:08,
推一個。台灣資方根本在找奴隸
05/09 07:08

05/09 07:10,
現在我身邊同學也滿多只想安份生活的
05/09 07:10

05/09 07:11,
推一篇
05/09 07:11

05/09 07:12,
推一個..
05/09 07:12

05/09 07:12,
所以看到那篇時,反而覺得要更努力 少要求才行= =||||
05/09 07:12

05/09 07:14,
推推推...!!!
05/09 07:14

05/09 07:15,
好文推
05/09 07:15

05/09 07:15,
05/09 07:15

05/09 07:17,
好文
05/09 07:17

05/09 07:17,
一早起來就看到好文...!!
05/09 07:17

05/09 07:22,
好文
05/09 07:22

05/09 07:23,
本日最終肯
05/09 07:23

05/09 07:23,
只能推爆你了!
05/09 07:23

05/09 07:24,
推一個 中肯
05/09 07:24
還有 271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5/09 16:49,
中肯..你一槍打中老闆的弱點..
05/09 16:49

05/09 16:58,
一定要推
05/09 16:58

05/09 16:59,
讚阿~好文推!!沒本事乖乖當勞方吧~學人家創業...
05/09 16:59

05/09 17:41,
05/09 17:41

05/09 17:42,
好文要推
05/09 17:42

05/09 17:50,
好文推!一堆腦殘老闆去死吧
05/09 17:50

05/09 18:01,
GJ
05/09 18:01

05/09 18:15,
05/09 18:15

05/09 19:09,
非推不可
05/09 19:09

05/09 19:59,
05/09 19:59

05/09 20:06,
推~~~
05/09 20:06

05/09 21:11,
你說的都是關於違法行為。我從沒說過企業可以違法。再強
05/09 21:11

05/09 21:12,
調一次,我認為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就是守法,繳稅,賺錢
05/09 21:12

05/09 21:14,
你可能見過很多老闆違法壓榨員工,這種行為我也反對;但
05/09 21:14

05/09 21:15,
這跟提昇台灣年輕人的職場競爭力應該不相衝突,而我一直
05/09 21:15

05/09 21:16,
強調的就是應該要加強技職教育。
05/09 21:16

05/09 21:17,
XD電爆了XDDD
05/09 21:17

05/09 21:19,
某A標準的要人低薪高就
05/09 21:19

05/09 21:21,
好殺的文章XD
05/09 21:21

05/09 21:45,
投資必賺的心理真是有夠白癡到極點
05/09 21:45

05/09 22:18,
05/09 22:18

05/09 22:50,
push
05/09 22:50

05/09 23:35,
05/09 23:35

05/09 23:50,
hl4想想別人處境吧 不一定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有家有年輕有錢
05/09 23:50

05/09 23:53,
我贊成426來台 讓所有的老闆都變成不是老闆
05/09 23:53

05/09 23:55,
當台灣的爛老闆都再也不是老闆 這個國家就有救了
05/09 23:55

05/10 03:48,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中肯
05/10 03:48

05/10 05:13,
最後一段XDDDD
05/10 05:13

05/10 08:06,
..
05/10 08:06

05/10 09:10,
推民法487條
05/10 09:10

05/10 10:49,
專業!
05/10 10:49

05/10 12:14,
05/10 12:14

05/10 21:21,
05/10 21:21

05/10 22:22,
戰意十足阿 直接爆頭了
05/10 22:22
sorry~~ 我想澄清一下,我不是來發戰文的。 雖然我引用A大回文的某幾段, 但有把他回文從頭看到尾的應該看得出來,整體上我跟他論述的是不同面向的東西 我只是藉由他的回文牽引出"我想發的牢騷"而已 ^^" 包含最後一段也是,可能用字遣詞造成誤會,但其實沒有要針對誰 只是提醒不論基層高階,身為勞工還是要有危機意識並至少瞭解一些基本的法規 以免權益受損還不自知。

05/11 03:02,
推專業文
05/11 03:02
※ 編輯: legplay 來自: 122.120.0.196 (05/11 08: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1.74

05/11 15:31, , 1F
推!中肯!
05/11 15:31, 1F

05/13 15:15, , 2F
推阿
05/13 15:15, 2F

05/14 19:48, , 3F
推~
05/14 19:48, 3F
文章代碼(AID): #1BwArJrb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