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離職員工要勞資調解

看板HRM作者 (pipiher)時間15年前 (2009/01/16 22:3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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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補習班的主管 在08年的八月我應徵一位女老師 她帶三四年級(有簽一年約) 九月時仍有12個學生 到十月就成了10個 她帶學生成績非常差 (例如一張學校數學考卷全班有22人九十分9人八十分兩人七十分, 那兩人就在她班上) 錯就在我 第一次月考時就應該請她走(合約當中有一項 教學不利......) 只想說再給她一次機會 我又再從頭開始教她 但是第二次月考前的平時考週(我們這學區都會在月考前一週,考平時考) 學生還是考不好 家長開始有怨言(那時已是11月底) 所以在11/29我就問她 要做到這次月考完 還是今天 她說做到今天(拜託 我又要帶她的班又要帶我的班) 結果 她跑來公司拿錢時(薪水+勞健保) 跟我要十天預告工資(我那時不知道這條法令),我當然不給 她說要告我 結果她跑去勞工局協調 我之所以不給 是因為她教學不認真(七八位學生評量都沒完成) 又讓學生流失 我又沒有將她的薪水倒扣 該給的都給了 我也詢問過她的意見 為什麼做不好 害我們少收入 又可以當受害者要求這些錢?? 請各位鄉民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我的心好荒,第一次遇過這種事這種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69.25

01/16 23:02, , 1F
舉證吧 前述事項有證據的話看起來你什麼都不用給她
01/16 23: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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