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薪假新解 可低於基本工資

看板HRM作者 (祝你開心*≧▽≦*)時間15年前 (2008/12/13 12: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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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新解 可低於基本工資 更新日期:2008/12/13 09:55 【工商時報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日歷經9小時開會後,針對「無薪休假」做成最新解釋。若勞資協議無薪休 假,即使屬於月薪制勞工,每月薪資亦可低於最低基本工資17280元。這是勞委會首度 正式棄守月薪必須高於最低基本工資的堅持,連帶的亦將使勞工的勞保、勞退、甚至失 業給付計算方式都受衝擊,後續效應值得觀察。  長期以來,勞委會對「月薪制」解釋素來是「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因為基本工 資是法律對於勞工權益的「最低保障門檻」。但面對景氣差,失業率飆升,勞委會亦不 得不迫於現實、放棄對勞動條件的堅持。但為免衝擊過大,引發反彈,勞委會仍暫決定 ,若實施無薪休假導致勞工全月薪資低於17280元,勞保月投保薪資仍要依照現行勞保 分級表17280元申報。至於新制勞退部分,亦要依照實際薪資投保,但勞工可在協商時 ,向雇主爭取依照原薪資投保,以確保退休權益。  不過,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依照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例假日一定 要給薪,每週7日一定要有1日有薪休假,因此,雇主即使要求勞工簽下自願書「該月無 薪休假」,在法律上亦無效,勞工當然可以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6.87

12/15 18:06, , 1F
這項規定應該同時適用本國與外國勞工吧?
12/15 18:0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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