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志雲涉貪案》【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第 10日審訊,有份演出涉
視帝自願收友情價 五花旦難推騷
「陳志雲要求 一定要放行」
《志雲涉貪案》【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第 10日審訊,有份演出涉
案除夕倒數活動的視帝黎耀祥到區域法院作供。他聲稱自願以友情價受聘,沒有人強迫或
向他施壓。控辯雙方亦決定不傳召五名無綫女藝人,改為庭上宣讀證供。其中出席陳志雲
新書簽名會的佘詩曼供詞透露,活動沒有酬金,本來不想參加,但因提出要求的是陳志雲
,不能推卻。當時正與她趕拍劇集的監製梅小青向她指出「係陳志雲親自要求,我一定要
放你去」。 記者:楊家樂
視帝黎耀祥供稱,不清楚陳志雲與叢培崑的關係,只記得約於 09年初在一個公開場合聽
見陳指「叢培崑係我嘅經理人」,而叢則回應「陳志雲先至係我老細」。黎盛讚叢「上進
、照顧藝人好周到」,亦指叢善於搞活動。
09年 11月,無綫綜藝科及叢先後聯絡黎耀祥,邀請他出席除夕夜在奧海城舉行的倒數活
動。由於綜藝科同事表明無綫不會支付出鏡費,黎估計酬金由叢負責,遂安排身為其經理
人的太太梁耀蓮洽談。
佘詩曼被陳兩度徵召
黎太後來直指酬金偏低,惟夫妻商量後,決定以 2萬元接下工作,比平時活動酬金至少 4
萬至 5萬元為低。肯收友情價,是因曾與叢多次合作,「冇人迫使或畀壓力我去參與」。
演出後叢即時出糧,將四個利是封交給黎太,每個內有 5,000元現金。至去年 2月的陳志
雲新書簽名會,黎為支持陳而不收費出席。被問到是誰邀請,他謂:「邊個搵我呀……其
實我唔係好記得喇。」
另外,控辯雙方昨日終同意不傳召五名無綫女藝人上庭作供,改為宣讀各人的供詞。五人
同指陳沒有施壓要她們出席新書簽名會,但佘詩曼、陳敏之及楊思琦均表明,假若活動涉
及商業性質,除非是無綫節目或為支持陳志雲,否則不會不收費參與。除陳敏之及陳倩揚
外,其餘都不認識叢。
已離巢的佘詩曼,供詞指她曾被陳兩度徵召, 07年要她出席《志雲飯局》,但忘記有沒
有酬金;去年 2月,當時她正趕拍劇集《公主駕到》,陳叫該劇監製梅小青度期讓佘出席
新書簽名會,梅向佘謂「因為係陳志雲親自要求,我一定要放你去」,但並無酬勞。
佘一直以為活動是無綫節目,直至去年 2月 7日活動後始知有珠寶商贊助。她只收到一本
陳志雲新書、一隻錶和鑽石。佘坦言沒有酬勞不想出席,但因是陳提出要求,「冇得推卻
」,更謂「如果唔係陳生要求,我一定唔會出席」。
楊思琦以為是無綫騷
楊思琦則指,一直交由經理人接洽外間工作,她亦以為新書簽名會是無綫節目,故沒有查
問酬金。楊怡指出,去年 1月出席台慶得獎藝員晚宴,席間陳邀多名藝員替簽名會撐場,
並即場替楊怡拍下宣傳片。楊怡明知沒報酬,但鑑於活動屬慈善性質及為表支持陳,答應
出席。惟她不知活動有贊助商。
此外,陳的前秘書楊慧中繼續作供。她指叢於電郵通訊中會稱陳為 Dear Master(親愛的
師父),自稱 Mentee(徒弟)。陳大部份外間工作由思潮接洽,不過無綫的外事部及營
業部等部門均不時轉介外間活動及客戶予陳。楊又指陳會要求她將出席外間活動的紀錄存
檔。惟她只跟進活動安排,並不清楚陳有否向上司正式申報,只知陳曾將部份紀錄副本送
交上司陳禎祥或李寶安,例如 09年獲利甚豐的《志雲飯局》舞台版,陳以電郵向當時上
司陳禎祥滙報。
案件編號: DCCC1214/10
視帝與五花旦騷錢及供詞重點
黎耀祥
出騷價: 4萬至 5萬元
供詞重點:陳志雲曾向黎耀祥介紹指叢培崑是他經理人,而在場的叢培崑表示陳志雲才是
老闆
佘詩曼
出騷價:至少 4萬元,如有 catwalk或唱歌表演要調高
供詞重點:陳志雲新書簽名會無付酬勞,她不想去,礙於陳志雲要她去,難以推卻
楊思琦
出騷價:未有透露
供詞重點:楊思琦指,如知活動屬商業性質,並非為陳志雲宣傳,又無騷錢,她不會出席
楊怡
出騷價: 4萬至 5萬元
供詞重點:梁乃鵬去年 1月為台慶得獎藝員設晚宴,陳志雲邀多名藝員撐場,並即時替楊
怡拍宣傳片,楊怡即場答應出席陳志雲的新書發佈會
陳倩揚
出騷價: 8,000至 2.2萬元
供詞重點:陳倩揚指,作為新人,無論公司或外間工作,她不太計較酬勞,只要檔期能遷
就便盡量出席,以增加工作機會
陳敏之
出騷價: 3萬至 4萬元
供詞重點:陳敏之稱,如她知活動非宣傳陳志雲新書,不是無綫節目,又無騷錢,便不會
出席
資料來源:藝員供詞
From:
http://ppt.cc/P8de
特稿
黎耀祥戴眼鏡扮斯文
平日出騷閒閒哋收 4萬元的「視帝」黎耀祥昨在法庭白等一天,僅收 300多元證人費。但
視帝依然表現專業,昨在庭上全程「 Chok樣」,以斯文形象淡定作供。對於自陳志雲涉
貪案開審,他的名字便經常在港聞版出現,他感覺「錯愕」、「好驚」。當被問及除夕騷
僅收 2萬元而陳志雲卻收 11.2萬元,他即時尷尬笑稱「唔係好方便講嘅」,還寄望陳志
雲大步檻過。
律師講嘢慢過拍劇
黎耀祥昨早 11時許到庭候命,被安排在證人室呆等,直至下午近 3時始被傳召作供。法
庭將一份文件誤作供詞給他參考,他立即察覺,非常醒目。他作供時緊握雙手,正襟危坐
,目不斜視。作供完畢,他立刻掃視法庭,找出陳志雲蹤影,向對方點頭微笑,陳志雲亦
報以招牌燦爛笑容。
架上黑框眼鏡的黎耀祥,離庭後被記者踢爆扮斯文。他笑稱,自己有近視,但的確是為了
看來「斯文啲」而戴眼鏡,西裝亦揀較不誇張的。拍過無數法庭戲,但是首次踏足法庭,
他笑說:「我估唔到個法庭咁細,我哋個廠大好多,同埋律師講嘢好慢,如果我哋講得咁
慢會俾導演話,之後有機會拍法庭戲,對我都有幫助。」
黎耀祥表示,他上庭前曾在公司及活動中碰見陳志雲,大家照舊打招呼,他亦會問候對方
幾句。他說:「我哋係工作上夥伴、同事,私底下無特別交情,咁大個人都明白,但係當
然希望佢冇事,我不嬲話佢係一個電視界好有才華嘅人,我都係知咩講咩!」他平日將出
騷事宜全交太太處理,少理收費,萬估不到因出騷而涉官非。當被問及除夕騷僅收 2萬元
而陳志雲卻收 11.2萬元,他即時彈起,尷尬笑稱:「唔好講啦,唔係好方便講嘅。」
《蘋果》記者
陳志雲四年賺百萬外快
【本報訊】究竟陳志雲一年「賺外快」會有幾多?控方昨在庭上抖出陳志雲前秘書的兩個
絕密檔案,顯示陳於 05至 09年四年間,單計其中 15個項目收費,已達 113萬元。陳志
雲 09年向當時上司陳禎祥申請,參與春天劇團主辦的《志雲飯局 live on stage》舞台
版,演出三晚,每晚出場費達 5.6萬元。春天賺 170萬元,他再獲分紅兩成。
秘書代為報稅
控方將一個被列作證物的黃色文件夾交給陳志雲前秘書楊慧中(圖)查看,該文件夾上貼
有「 outside job(外間工作)」標貼,當中有 31份涉陳志雲於 05至 09年接外間工作
的文件。據主控官向楊讀出其中 15項外面節目演出,四年來收費已達 113萬元。其中陳
於 09年 4月 27至 29日獲贊助將《志雲飯局》搬上舞台,他獲利尤見豐厚。
楊慧中另指,她會以日曆簿及電腦紀錄為基礎,替陳志雲報稅。 09年廉署採取拘捕行動
前,她便將陳志雲 09年度參加的 45項外間工作紀錄詳情,紀錄入電腦表格,準備替陳志
雲報稅。據悉,當中只有 11項已填收入。因表格尚未完成,故未能計出該年涉外間工作
的收入。被問及為何表格尚未完成,楊笑稱「我日日有時間就會做,未做完,做緊途中你
哋(指廉署人員)已經上咗嚟」。
視帝出騷至少收四萬元
【本報訊】「視帝」黎耀祥及五名花旦的出騷身價,昨在法庭大曝光。曾在無綫台慶頒獎
禮中奪獎的黎耀祥、佘詩曼及楊怡,身價較高一籌,三人出騷至少收四萬元。除佘詩曼無
直接言明外,其餘四名有無綫經理人合約在身的花旦,均指每月收無綫的底薪,出騷錢要
先入無綫袋,抽佣後才發還藝員。據陳倩揚表示,公司抽佣達三成,藝員鮮有傾價。
佘詩曼叫價企硬
控方昨宣讀供詞的六名無綫藝人中,只有黎耀祥非無綫經理人合約。其中黎、佘及楊怡身
價較高,除楊思琦未提及外,陳倩揚收費少至 8,000元。黎耀祥昨供稱,他接外間活動,
由妻代勞,包括傾價錢及安排檔期。對於被爆身價,黎耀祥笑言,自己身價是公開的秘密
,對於被公開了,並不介意。
五名花旦均向廉署指,無綫會派固定經理人給她們傾談外間工作,她們鮮有過問,只知騷
錢一般視乎工作性質決定。「一姐」級的佘詩曼顯然對出騷要求較嚴格,她向廉署強調出
騷性質必須簡單,時間不長,預備時間不能太長;如要表演 catwalk及唱歌收費會調高;
除非是慈善活動或想爭曝光率,否則休想減價。她又指,是否出席活動,她有最終話事權
。其餘四名花旦則指,每月收無綫的底薪,但出騷錢要先入無綫袋,抽佣後才按月發還藝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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