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線大義滅親舉報「志雲幫」
本新聞轉貼自: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12/3/gzmo.html
(星島)2010年3月13日 星期六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廉署調查無線電視涉貪污「志雲幫」,案中疑有高層以權謀私,串同
下屬違規批出大量製作合約,給「自己人」的廣告製作公司,以圖詐騙無線及藝員,涉款
近一千萬元。無線最高管理層三個月前查悉有人員所用的「蠱惑」招數,決定清除電視台
大毒瘤,「大義滅親」向廉署舉報,成功瓦解「志雲幫」五人,扣查四十小時後,至昨晚
准保釋候查。記者:徐曉伊
無線管理層揭發內部有貪污集團,遂向廉署舉報有高層及助手涉利用職權謀取利益,
廉署接報後曾派「狗仔隊」跟蹤監視多名無線人員,至前日採取行動,拘捕無線業務總經
理陳志雲 等五人,經被扣查四十小時後,昨晚才准各人保釋,陳志雲等各自離開廉署
時都神情憔悴,沒有發言。
廉署「狗仔隊」連月跟蹤
被捕五人分別為無線業務總經理陳志雲(五十一歲)、節目監製錢國偉、市場及營業
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藝員寧進及陳志雲私人助手叢培崑,他們獲准有條件保釋外出候
查,惟廉署發言人卻拒絕透露各人的保釋條件和返回廉署的報到日期。
消息稱,廉署三個月前接獲無線管理層的舉報,指內部疑有高層人員串同助手和下屬
集體貪污,廉署專責調查公營機構貪污行為的執行組C組接手,主管蘇永強部署調查行動
,並曾派出「狗仔隊」跟蹤陳志雲及多名涉案者,惟在狗仔隊跟蹤行動中,涉案者仍懵然
不知。
多份逾20萬合約違規無投標
調查人員經從各方搜集資料調查,發現無線批出製作節目工程合約,一直有嚴格規定
和指引,凡不超過二十萬元合約,可由業務主管自行批出,不須向上級請示和投標;但超
過二十萬元的合約,必須經過投標程序,但有人卻不依從指引辦事,違規批出多單大大小
小合約。
消息又稱,有高層人員總攬製作節目工程合約的批核,涉以權謀私,疑透過私人助手
開設空殼廣告製作公司,然後指示下屬的業務主管,無論大小工程合約,都沒經過投標,
包括超過二十萬元工程合約,都批給自己人的公司,再判上判給其他製作公司,無本生利
從中賺取利潤。
勁抽藝人三至五成血汗錢
同時,有人疑利用職權隻手遮天,逼令旗下藝員和歌手,免費或低酬勞出席活動,從
中「落格」抽取三至五成的藝人血汗錢,估計近多年來涉款近一千萬元。
消息指出,無線管理層發覺近年沒有工程合約投標活動,大為奇怪,於是查核帳目和
合約,發現大小合約都是判給相同的廣告公司,而且與一名高層的私人助手有關,疑內部
有貪污集團,決心清除毒瘤,遂在三個月前向廉署舉報。
廉署前日清晨採取代號「威遠」行動,拘捕陳志雲等五人,檢走大批文件。據稱,陳
志雲與陳永孫涉嫌收受由廣告公司董事提供的利益,以協助他取得電視台製作多項綜藝節
目服務合約。另外,陳志雲與錢國偉涉嫌貪污,要求多名電視台藝員,以較低收費在有關
廣告公司製作的綜藝節目中表演。
陳志雲在北角廉署總部被扣留四十小時,獲准保釋外出,昨晚十時二十分離開廉署,
恰巧「六嬸」方逸華亦在灣仔會展看完表演,亦乘車離開。而其他四人亦先後獲保釋,各
自乘車離開。
這篇來龍去脈報導得頗為詳盡
原來是自己人踼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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