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親屬法問題
哈~~我明天要交作業
因為不太會寫所以想拜託會的學長姐交交我吧!!!!
以下為題目
甲與乙在民國70年1月1日結婚,
婚後甲之剩餘財產有1000萬,
甲與乙於民國72年6月30日買了一間價值300萬的房子,
房子登記於乙的名下,
而後陸續於民國80年6月30日以及95年1月1日,
分別購買價值500萬以及價值600萬的房子並皆登記於乙之名下,
在民國96年1月1日乙向法院請求宣告分別財產,
問:1.房子1.2.3的所有權歸屬?
2.甲與乙誰對誰有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
題目大致上是這樣,有修改我會在發文,麻煩各位了!!!!
不好意思啦!!!
我要補充一些東西,
就是甲在婚後的1000萬才產是現金加股票,
大致上就是這樣了!!!!
在一次的感謝囉!!!!
※ 編輯: MACHIkaren 來自: 59.105.115.122 (11/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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