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爆卦] 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之集會遊行法概況

看板HCHS60309作者 (仁甫56 優質56 清新56)時間15年前 (2008/11/10 20: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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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ancooc (甩拉甩拉甩甩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之集會遊行法概況 時間: Mon Nov 10 13:21:21 2008 1.美國 (事先許可制合憲/禁制令由法院發出) .... 美國憲法所保障者,為和平的集會請願之權利,因此和平的集會遊行,法律原則上不予以 限制,各地方的自治法規,主要則是規範集會遊行之平和進行及交通的流暢,但亦有些州 法律為許可制在2002年的Thomas v. Chicago Park District一案中,聯邦最高法院認 為芝加哥公園管理局的事前許可制度合憲,只要系爭法令的許可要件與言論內容或主題無 關,就不是對言論自由的事前限制但仍不代表所有的事前許可皆合憲,還是要一一檢視 許可的要件有無問題,例如禁制區的規定、許可被駁回的申訴時效等等。 .... 警察局或被示威者,得以遊行對其或治安有立即而危險之危害為由,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禁止群眾集會遊行。若有群眾違反,則會構成藐視法庭罪。 2.英國 (事先報備制/違法受刑罰/內政部長下令禁止遊行) .... 公共秩序法規定,集會遊行需事先報備,該規定於1986年新增,在1986年前,多數的地方 法規早已要求遊行應事先報備。至於需報備的遊行主要有三種:為支持或反對某人某團體 之遊行示威、為公示某種社會運動之緣由而遊行、為紀念特殊事件而遊行;不需報備的遊 行則有兩種:出殯、傳統習慣。 受理報備的機關為遊行開始地之警察機關,若需遊行,發起人需於遊行前六日報備。若未 於六日前報備,或是實際遊行之日期、時間、路線與報備時不符,則處發起人400英鎊以 下罰金。 .... 警察局對遊行得設定限制條件,如限制遊行之要件、內容,且得於遊行前或遊行中為之, 若違反限制,發起人處1000英鎊以下罰金、參與者處400英鎊以下罰金、煽動他人參與者 ,處三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局得在報請內政部長同意後,由警政局長下達命令禁止遊行。若違反禁止遊行之人, 亦有刑事制裁。對於設定遊行之條件或禁止遊行之命令,不得聲明不符。 3.日本 (無全國之集遊法/集遊場地為警察局分局長認可制) .... 中日本政府雖一度有意立全國性的集會遊行法,但功敗垂成。此外,該國之道路交通法第 七十七條則規定有關使用道路的權利,需經管轄該行為關係場所的警察分局長之認可 對於集會遊行場所的限制,在昭和四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東京地方法院的判決中,認為若 一律禁止而不檢討個別遊行的差異,有不當限制之虞而違憲。換言之,在日本法下,要限 制某些場所不得遊行不是不可以,但應該考慮集會遊行團體本身的情形作為判斷,此亦為 許可制下方會出現之爭議。 4.德國 (集遊基本權論/自由報備制/發生暴力可禁止) .... 德國基本法第八條明定集會自由為憲法上之權利,而遊行與示威則是集會時最常見且必要 的表達方式,同時成為憲法所保障的原始基本權對於集會遊行,不得以不正當 之方式侵害之,同時若集會遊行產生暴力行為時,就不再被認為受到憲法保障,而可禁止 之。 德國集會遊行法自1953年施行起即採行報備制,無須事前得到許可,但在例外情形下,仍 可禁止人民集會。因此也有人稱德國許可制為異議制,也就是一旦發生得禁止事由時,便 可禁止已報備之集會。至於禁止室外集會遊行之情形有三大類:(1)攜帶武器之禁止。(2) 攜帶防衛性武器及蒙面之禁止。德國集會遊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概括禁止條款。對於集 會自由的合法性,來自於基本法而非集會遊行法,因此一個未報備的集會並不絕對被禁止 或解散 節錄自http://0rz.tw/f5511 野草莓的訴求: 自由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廢除刑罰改行政罰/廢除警察解散權 有哪個先進民主國家 同時具備上述這些條件的 而無相對應的限制規定的?有嗎? 這樣的訴求真的符合你們口中的比例原則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72.11

11/10 13:22,
我覺得 你會被噓 先補
11/10 13:22

11/10 13:22,
八卦?
11/10 13:22

11/10 13:23,
專業文推
11/10 13:23

11/10 13:23,
野草莓終究是草莓....
11/10 13:23

11/10 13:23,
這不是中國天空的報導
11/10 13:23

11/10 13:23,
這個很專業,我也蠻好奇的
11/10 13:23

11/10 13:24,
多加一項 阿扁下台 -> 合法
11/10 13:24

11/10 13:24,
標示紅色和白色的地方好像也一樣多了 = =|||
11/10 13:24

11/10 13:25,
多舉一個阿扁下台的牌子就可以就地合法
11/10 13:25

11/10 13:25,
鐵蛆這麼愛看中國的天空啊 鐵蛆可以去蛆離那些大學生
11/10 13:25

11/10 13:25,
有妹有酒+麥當勞的溫室都搭好了 哪裡有"野"? 溫室草莓
11/10 13:25

11/10 13:26,
青年軍搞轟趴 還愛裝清高 有夠噁心
11/10 13:26

11/10 13:26,
頗有趣
11/10 13:26

11/10 13:26,
這篇怎麼會在這裡?
11/10 13:26

11/10 13:26,
先補血
11/10 13:26

11/10 13:26,
鐵蛆來反攻八卦板用的啊
11/10 13:26

11/10 13:27,
再來一手台啤吧
11/10 13:27

11/10 13:27,
請噓文的指出文章哪裡錯誤 不然還是回去繼續吃喝吧!謝謝
11/10 13:27

11/10 13:27,
大糞攻勢果然很強大 猴子們反攻囉
11/10 13:27

11/10 13:27,
噓人的理由真的很弱....
11/10 13:27

11/10 13:27,
我比較好奇人家實務上是怎樣用這些法律的XD
11/10 13:27

11/10 13:28,
有猴子佔地為王已為八卦就是他們家別人不準來的八卦嗎???
11/10 13:28

11/10 13:28,
廢除禁制區等於遊行沒有管制 沒有考慮警察交管的困難性
11/10 13:28

11/10 13:28,
這篇引文據典,有道理,噓的人是怎麼回事?
11/10 13:28

11/10 13:28,
同時具備當然不可能 但可以針對幾項來斟酌
11/10 13:28

11/10 13:28,
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才能禁止 謝謝
11/10 13:28

11/10 13:28,
我主張蛆離囉
11/10 13:28

11/10 13:28,
美國的警察其實滿狂暴的.........
11/10 13:28

11/10 13:28,
因為從這次的云林旋風來看 政府實際可以操弄空間大的多
11/10 13:28

11/10 13:29,
但是就因此全盤否定這群大學生也很不客觀
11/10 13:29

11/10 13:29,
法國呢??
11/10 13:29

11/10 13:29,
不知道這些國家是不會也會搞這是我們區政府的把戲
11/10 13:29

11/10 13:30,
可是當初我記得同樣的言論是從馬英九的嘴巴說出來的耶
11/10 13:30

11/10 13:30,
小丑靜坐.. 真在太爆笑了 還喝酒...
11/10 13:30

11/10 13:30,
要不要看看馬蕭版的?
11/10 13:30

11/10 13:30,
訴求政治不正確 當然要求蛆離
11/10 13:30

11/10 13:31,
兩個黨都沒有想要修的樣子 這法對執政者很好用
11/10 13:31

11/10 13:31,
平常最愛噓政治文的鐵蛆都被蛆離台灣了?
11/10 13:31

11/10 13:31,
"廢除警察解散權"應是需經司法仲裁才能決定是否解散..而非
11/10 13:31
還有 203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1/10 14:43,
李震山老師 陳慈陽老師耶...
11/10 14:43

11/10 14:44,
應該已經考上律師了 我猜這個作者
11/10 14:44

11/10 14:53,
這篇中肯
11/10 14:53

11/10 15:01,
11/10 15:01

11/10 15:05,
那些小鬼只想過過英雄癮 可惜生不逢時找不到正當性議題
11/10 15:05

11/10 15:17,
這篇剪剪貼貼 避開原作者想表達的
11/10 15:17

11/10 15:19,
帶頭遊行者很重要,科科
11/10 15:19

11/10 15:20,
11/10 15:20

11/10 15:29,
11/10 15:29

11/10 15:46,
可是他們可以拿國旗
11/10 15:46

11/10 16:11,
專業文 補血
11/10 16:11

11/10 16:12,
專業推......野草沒感覺蠻自爽的
11/10 16:12

11/10 16:13,
哈 果然跟我猜得一樣 無斷轉載 我就知道這ID不可能寫出
11/10 16:13

11/10 16:13,
還有擷取人家文章的片面來生文很可憐
11/10 16:13

11/10 16:14,
看噓文真的蠻不理性的 如果通通開放了 也蠻慘的
11/10 16:14

11/10 16:28,
法治!法治!
11/10 16:28

11/10 16:28,
不能不推,野草莓要多唸書,加油,好嗎?
11/10 16:28

11/10 16:42,
難得好文
11/10 16:42
cancooc:轉錄至看板 NtuDormM8 11/10 16:45

11/10 17:34,
一天不酸別人吱蛆是有礙身體健康嗎....
11/10 17:34

11/10 17:42,
你會被噓...這裡的人太偏激了 幫補血
11/10 17:42

11/10 17:43,
那些三小草莓快自己解散吧 這種訴求給其他國家知道還真
11/10 17:43

11/10 17:43,
的會被笑掉大牙
11/10 17:43

11/10 17:49,
這麼中肯也被噓 科
11/10 17:49

11/10 17:53,
好文!!!!推一個!!! 本來就一定會有審核的~~~
11/10 17:53

11/10 17:59,
我很想問那些噓說不能拿國旗的人 我們遊行不能拿國旗嗎?
11/10 17:59

11/10 18:08,
野草莓乖乖回教室上課考試吧!
11/10 18:08

11/10 18:09,
猴子大軍 衝啊!!!殺啊!!!吼一係啦!!!!
11/10 18:09

11/10 18:47,
原文咧
11/10 18:47

11/10 19:00,
專業
11/10 19:00

11/10 19:04,
再靜坐阿~~要求一些不合理的!!很厲害嗎??
11/10 19:04

11/10 19:10,
這篇有拿出東西 給推
11/10 19:10

11/10 19:36,
這篇有理,幫補
11/10 19:36

11/10 19:48,
11/10 19:48

11/10 19:57,
0.0
11/10 19:57

11/10 20:17,
能否請你原文完整轉錄
11/10 20:17

11/10 20:18,
或者附上原作者對你部分轉錄所作的說明 謝謝
11/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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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3:44, , 1F
修法怎麼修是另外一回事,法律有他背後權衡的價值
11/10 23:44, 1F

11/10 23:44, , 2F
有賴人民選出的立委諸公研擬通過..
11/10 23:44, 2F
文章代碼(AID): #1962omxl (HCHS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