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分享] 9/23的本壘衝撞-蘇建文的解釋

看板Guardians作者 (燦's)時間9年前 (2016/09/25 09:35), 9年前編輯推噓18(1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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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1Nvod622 ] 作者: ttnakafzcm (燦's)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分享] 9/23的本壘衝撞-蘇建文的解釋 時間: Sun Sep 25 09:34:59 2016 這篇是寫在蘇建文的社團內的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PBL.Jian.wen.SU 有興趣的可以申請加入 已經先問過本人 說可以貼過來 謝謝你的提問……本壘衝撞條文是今年度新增的規則,難免在認定的共識上有差異性,就 以此判決來解說:滿壘時,擊出三壘線邊内滚,第一時間跑者和捕手皆採取Force play的 攻守,包括主審也一樣……但實際上三壘手已踏三壘再傳本壘,瞬間攻守即成Tag play, 所以捕手接球後採觸殺行為,而跑者也以最直線方向滑壘,而乍看之下確實發生衝撞狀況 ……我的角度位於一.本壘延長線上,確實清楚看到衝撞,但無法正確判讀捕手位置是否 合法,所以錯讀捕手位置是違法的……加上當我原以為是Force play,第一時間再向義大 解釋,捕手違法站據位置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但又發現force play已消失成為tag play 時是不允許的,而向中信解釋並做出捕手違反規定而改判得分,此時中信一直提出捕手只 能採如此觸殺方式嗎?並提出此狀況也可以明顯出局時,捕手雖違反規定,仍不視違反本 壘衝撞條文的質疑……當下我一直很有自信的向中信解說,最後向教練提出电視輔助判決 機制……在此機制是否啟用,裁判是有權利拒絶的,也有權利主動提出予解決紛爭…… 至於30秒不是在狀況發生後即計時,不能以單純safe or out相提並論……經審視小組認定 ,捕手與跑者雖有衝撞,但捕手位置依規定範圍判讀是合法的,並不是立於違法位置阻擋 跑者產生的衝撞,所以更判爲比賽進行中……希望這樣解释有助大家理解! 文中有簡體字 但因為是轉貼過來 我就不改了 至少蘇建文還會在社團說明 聯盟甚少或是幾乎沒有在網站上公開說明過爭議判決.... -- 林予晞 柯有倫 方志友╔═╗╚╗║◎ △ ══╬══ ═╗═╗ ╔═╗ 安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waterdeer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1.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4767302.A.08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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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老師其實是很專業的 他也常常承認其他裁判太菜了 所以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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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葉君璋才沒對著他罵 是找其他兩位壘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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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幫忙轉貼,可惜沒順便解釋週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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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 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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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週三的也是可以啦 反正我人是有在社團內....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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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周三跟9/23的差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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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就麻煩你嘍,我是覺得球早到蠻多的,而且也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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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球行進的方向,捕手才會在那個位置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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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留言了 看他會不會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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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後來也有改判了 只是後面挑戰進去看的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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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以為改判是因為未持球但擋住跑者行進路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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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早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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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嘍,希望能因為這幾個play的討論讓以後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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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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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這種自由心證去決定的爭議只會多不會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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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最後一段 所以到底有沒有30秒的限制啊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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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壘衝撞的Play跟一般的Play狀況不太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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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因為他最後一段那樣寫我才有點疑問...是計時時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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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這個根本沒有所謂30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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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壘衝撞要馬教練促請裁判使用要馬裁判自己主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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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一般的挑戰狀況本來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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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如果一開始拒絕 教練也可能繼續說服裁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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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社團是哪個?要如何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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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PBL.Jian.wen.SU/ 有公開的 送申請等審核吧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11:02:09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1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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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由心證本身就很容易產生爭議 我還是建議各家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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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守時動作做漂亮一點 沒道理二壘三壘攻防都可以用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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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壘就一定要用身體去擋 然後再給裁判自由心證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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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學的動作不容易改我知道 職業還是需要學習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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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未來這種爭議能越少越好 衝撞受傷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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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蘇覺得safe,裡面那些不知道什麼審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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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感覺不出來他覺得是Safe 因為重播很明顯沒有完全擋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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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說了他一直很有自信跟爪解釋,後來是看重播的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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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啦 不過看影片就很明顯沒有完全擋住阿.... 而且審視小組又不只有壘審 這個本壘衝撞判決正確阿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12: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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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手違法站據位置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但又發現forc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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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已消失成為tag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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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是不允許的,而向中信解釋並做出捕手違反規定而改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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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節自你自己貼的內文,要吵架沒興趣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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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來吵架的 佔據位置有很多解讀 但本壘衝撞的重點就是有沒有完全擋住本壘板根有沒有持球阿.....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1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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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說蘇覺得是safe而已,你可以掰出那麼多滿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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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了10分鐘,就回去看帶子;回答:嘿 就被趕出場,尚書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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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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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也沒說什麼 沒必要腦補成因為對我們不利就說判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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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這我道歉 該段刪除... ※ 編輯: ttnakafzcm (114.44.11.181), 09/25/2016 13: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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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謝謝你幫忙詢問 這規則希望捕手們能夠再注意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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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捕手違法站據位置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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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是代表雖然站位違法,但不影響的跑壘者進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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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視為不違反本壘衝撞條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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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你截取的那段話是中信兄弟提出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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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老師第一時間以為捕手站位有問題 所以才會有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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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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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看第二篇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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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則再依該傳球是否屬於傳偏或屬明顯出局,若有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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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二種例外狀況,雖捕手違法站位仍不視為捕手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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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壘衝撞規定,比赛仍為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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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不是force pla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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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擷取的應該是蘇老師說的吧…不過我懂你意思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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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雖然違規但是明顯出局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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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e play→捕手違法站據位置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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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play→改引用本壘衝撞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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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老師的意思大概是這樣 不過我看不懂force play跟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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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play差在哪XD 明明都是非強迫進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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