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解] 屋奴籲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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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屋奴籲天錄
根據《住展雜誌》22日發佈的大台北地區「購屋痛苦指數」調查報告,台北市的雙薪家庭
如果想在台北市買到 35坪左右的家居新成屋,至少得23年半不吃不喝才行。不吃不喝當
然不可能。換另一個算法:如果雙薪家庭以一半的所得去支付房貸和利息,那麼,恐怕至
少要 50年才能還得清住房的債務!
這樣的房價,讓無數的受薪者註定要一輩子成為「屋奴」。一對年輕夫妻如果從25歲就雙
雙進入勞動市場,一生克勤克儉,壓抑消費慾望,儘量減少娛樂、旅遊得開支,每月辛苦
所得大半進入銀行房貸帳戶,而終其一生,恐怕都還無法解除債務的重軛。當今房屋市場
的意義是:養成了十分乖順的國民,大家乖乖拚命工作,乖乖繳付房貸,斷絕一切非份之
想,失去規劃生涯的動能,當然也失去自由想像的能力。勞動者因為房貸而自我異化為奴
隸的狀態。
在人類歷史裡,所謂食衣住行,食跟住應該是原始生活中最重要的兩個項目。需要果腹、
需要居所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需求。翻開任何一本字典,「房屋」的定義無非是「人類用
來居住的處所」。於今的問題是,房屋的性質根本與「居住」脫離了關係。在市場經濟體
系之下,太多的房屋被資本利得者占取,他們把房屋做為投資、置產、租賃的營利工具,
成為社會中不勞而獲的食利者。於是,在現實的商品邏輯之下,房屋的供需關係被扭曲,
居住問題成為勞動所得者畢生的噩夢。
建築業常被視為現代社會的火車頭工業,建築業不僅創造了各種營造機具,同時也帶動水
泥、鋼鐵、玻璃、運輸業、設計業和廣告業。然而,自由市場的商品邏輯根本忽略了都市
的整體規劃。商人的思考對象是消費者,也就是有購買力的人。人人都需要房子居住,但
是並非每個人都具有購買力,承擔得起高價位的房屋。沒有購買力的人便不在建築業者的
思考當中,其中便產生了居住問題。住在貧民窟的家庭甚至常常被指責為房屋市場的破壞
者,因為他們常常十幾人一起居住,降低了房屋的需求量。
近幾年來,國際上有一個趨勢,那就是爭取把居住權列入基本人權清單。因為,國家會把
需要保障的基本人權寫入憲法,譬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如果基本人權不完備,這個國
家就不正當或不合法。居住權被納入基本人權,主要理由是:一個人一旦失去固定住所,
其他基本人權根本無法被保障,如:隱私權、免於歧視的權利、免於恐懼的自由、乃至工
作權(我們需要端正儀容去找工作,需要勞動後的休憩給養,需要適當的環境以維持健康
),只要居住權不具備,其他基本人權就會喪失,因此居住權應視為基本人權。台灣的屋
奴們,要尋求解放,就從這個趨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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