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 [線代] 子空間充要條件
請問老師在說明子空間的充要條件時曾說過,只要證明子集中公設2是對的,
公設5, 6, 10就可以都不用證,因為只要分別取不同的常數代入公設2就可得證,
那這樣的話為什麼向量空間的公設還要存在5, 6, 10呢?
還是說子集可以取不同常數代入,向量空間就不能這樣呢?
謝謝!
附上十大公設
https://i.imgur.com/UObTA9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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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4.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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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1:2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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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1:26, 1F
推
08/13 18:53,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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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8:53, 2F
已經附上了謝謝
※ 編輯: Gojosatoru (219.91.14.23 臺灣), 08/13/2021 21: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