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油雇用人員:第二試 申訴 請正視自己權益

看板Gov_owned作者 (小克)時間6年前 (2018/01/30 10:29), 編輯推噓10(1004)
留言14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幫友代PO: 有意願集體申訴的戰友請參考 一個人力弱、眾人力強。各位戰友們,今天不管是否是為了此次個人考試權益或是為了將 來的捲土重來亦或是將來有親友也會投入相同的戰場,我們都應該積極的申訴,不要讓自 己的權益被忽視,即使翻盤的機率微乎其微,但是為了不讓相同的事情再次的發生,小弟 在此呼籲請大家踴躍的站出來,集中我們的力量,不要像在考場申訴相同,一個一個孤立 無援地被駁回,甚至被威脅(我們有權取消你的資格),請大家依照下列格式在2月1號前填 寫完畢,並拍上您入場通知書的資料(照片可不用拍入)寄給我,我會替大家去經濟部、中 油申訴。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僱用人員申訴格式範例 請有意願申訴的朋友們,依照下列範例,就個案填寫自己的申訴資料。申訴之標題請簡述 ,內容可詳述。 並請於2/1晚上9時前,填寫好下列資料,先以文字檔(WORD或記事本均可)回傳至 suggo310@yahoo.com.tw信箱。(請大家自己列印下來,簽上您的大名,可以的話盡量補上 有簽名的掃描檔給我,讓中油正視這個問題) 一、 申訴者姓名:王小明 二、 報考類科:儀電類 三、 申訴試別: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 四、 申訴標的及內容: 1. 辨識設備標示牌-現場判斷不合格者有問題。 我看到辨識牌數字5,我寫了5,但主考官認為我寫的是S。(已現場反應因桌面有凹凸小物 ,並非我辨識錯誤,而是主考官主觀認為最後一撇撇的不夠彎) 2. 辨識設備標示牌-無客觀標準。 中油公司本身針對此項考試未事前對外公布客觀標準,而是放任現場外包人員以及零星中 油人員個別主觀判斷。 因考官個人判斷即可讓多數考生因此階段遭到淘汰(筆試成績只能做為參考),且與「經濟 部所屬事業機構106年新進職員甄試-現場測試作業說明:辨識設備標示牌」之影片中示範 標準完全不同,更顯見其不客觀與不公平,是中油公司否另有內情,請查明。 (例如:影片中的數字9,示範者並未勾起,3的寫法看起來像斜的W,5的寫法像S,國字復 下面凸出一撇等等,均與告示牌不同,在此次中油的考試均將被認為不合格)請問是經濟 部此示範影片是錯誤示範,誤導考生?還是中油雇員考試判斷有問題?抑或中油雇員考試 有其特殊標準,不能拿職員考試示範影片作為比擬?如有特殊標準請說明與示範影片不同 的原因為何?標準何時公告?由何人做統一的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6.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517279345.A.817.html

01/30 10:41, 6年前 , 1F
推。想問一下大家那邊 有提醒時間嗎?
01/30 10:41, 1F

01/30 10:45, 6年前 , 2F
朋友說 沒有提醒 只有主官桌有計時器
01/30 10:45, 2F

01/30 10:45, 6年前 , 3F
01/30 10:45, 3F

01/30 10:46, 6年前 , 4F
我覺得你拿就u經濟部職員的影片來當理由可能太牽強了
01/30 10:46, 4F

01/30 10:54, 6年前 , 5F
到時就換過的出來吵要加分了 無聊
01/30 10:54, 5F

01/30 10:59, 6年前 , 6F
不然就用面試成績當排序呀
01/30 10:59, 6F

01/30 11:02, 6年前 , 7F
樓上建議不錯唷~哈哈
01/30 11:02, 7F

01/30 12:36, 6年前 , 8F
第一點太牽強了.寫的時候就知道有凹凸.怎麼不劃掉重寫
01/30 12:36, 8F

01/30 12:59, 6年前 , 9F
`X1 我覺得劃掉重寫並簽名真的浪費很多時間 加上考試時間很`
01/30 12:59, 9F

01/30 12:59, 6年前 , 10F
其實根本不允許寫錯 當然也可能只是我個人問題
01/30 12:59, 10F

01/30 13:04, 6年前 , 11F
原來簡章沒寫的東西,到了現場再跟你做變更考題的說明
01/30 13:04, 11F

01/30 13:04, 6年前 , 12F
,這種標準只有傻眼吧哈哈
01/30 13:04, 12F

01/30 13:33, 6年前 , 13F
寫錯簽名 簡章也沒說,前幾篇推文內說高雄考區有補簽
01/30 13:33, 13F

01/30 13:33, 6年前 , 14F
根本標準不一,扯
01/30 13:33, 14F
文章代碼(AID): #1QRzXnWN (Gov_ow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