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什麼法律很怕普通人自衛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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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saltlake (SaltLake)時間3周前 (2026/08/11 21:50), 3周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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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防衛?. 防衛,是防止自己受害。. 過度防衛,判決最常見的場景是︰. 某甲徒手或持械攻擊某乙,後者擊倒對方後,「打得對方滿地打滾求饒」,. 或者,. 某甲狼狽而逃的過程中,「被乙追擊,即追逐與攻擊」。. 麻煩仔細看上面用「」強調的部分,是防衛嗎?. 其實比較麻煩的是下面的狀況︰. 你身高一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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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18→)留言28則,0人參與, 3周前最新作者smallplug (廢到笑)時間3周前 (2026/08/11 20: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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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晚安,吃飽了嗎?賈霸委?. 本魯牡丹理工科肥宅,晚上吃小火鍋. 是這這樣啦. 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被攻擊自衛甚至反擊算是人之常情. 只是常常看到法院判決過度防衛. 即使面對入室強盜、持械殺人,也會有防禦過當的問題. 仔細想想. 其實從小時候,老師也不要學生私下處理. 就算被欺負,只要打回
(還有21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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