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在野喊毒駕致死可判死刑 綠踩剎車:把死刑當萬靈丹未必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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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道理喔~~~~. 中華民國刑法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 所以根據上面那位主張的道理︰. 騙 10 個人跟騙 100 個人,倘最後合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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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犯罪就要判死. 如果犯罪就要判死. 「社會案件」並不會因此而減少. 這都有數據顯示的. 反而 只要有事發生 往往是更嚴重的. 因為 你撞一個也是死 撞2個也是死 你都要死刑了. 多拉幾個墊背的 有差嗎?. 這種「心理嚴重不平衡」. 進而爆發更嚴重的傷亡事件 都是有案例的. 因為資本主義的缺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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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死刑這議題很兩難. 跟大家講為什麼. 死刑優點:殺人償命 天公地道 但會一錯在錯. 免死缺點:有錢人爽 心理殘缺極度變態者 會一再發生. 優點就是. 害死人或殺人. 直接死刑對人民爽. 人民有心理代償作用. 因為我失去東西 我要他也失去東西. 然後會一直有人犯錯 一直有人死刑. 沒辦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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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剛剛好吧... 不然你們靠妖? 行. 那要是改成鞭刑~. 你們民進黨不也是在那邊靠妖?. 笑死人~~. 今天要是你莊瑞雄親人被撞死. 車主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林盃不相信你不會私底下找人處理他啦!. 還是你是怕哪天柯建銘兒子上榜?. 這樣你們就丟臉丟大了?. 顆顆. --. To 小天使: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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