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高雄6歲男童偷看如廁還指侵!嗆女童「告狀沒用」 教育局要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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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得回歸《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認定. 只是這個「侵犯」到底是到怎樣的程度,都沒有明確指明,到底是「插入」、「觸摸」,還是其他不為人知的方式?. 而且在這個年紀之下,基本上不會按照《刑法》來判,相反的受理之少年法庭只能裁定「保護管束」、「責付家長」等,權限上僅此而已。. (按:只有在屬於「具限制行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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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種年紀就這樣. 真不應輔導教化. 直接弄死比較實在. 不然完全可以預見未來. 這屁孩會以. 6歲就戳過青梅的穴為豪到處吹噓. 結果造成女方多次後續心裡創傷. 與其讓一個受害者高機率繼續受傷. 不如弄死已經養到太邪惡的小畜牲. 對社會還比較健康. 然後務必查查家長. 6歲能教成這樣.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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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孩子一家,. 都搬到印度,. 是不是其實印度人根本不會發現?. 有沒有反向可能,. 印度人已經都聚集在高雄,. 只是學會了中文讓大家都沒發現?.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奴性是種很神奇的東西,. 當孳生出紅色和綠色的藍色組織,設置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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