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國軍實彈射擊…開車硬闖「軍事管制區」觸犯國家安全法!運將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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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看了判決書(屏東地院一一四年度簡字第一二二零號)引用的法條,其實根本怪不得會這樣「輕」:.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換句話說,與擔當共諜的正常樣態(如為中共發展組織、無正當理由交付機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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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實彈射擊…開車硬闖「軍事管制區」觸犯國家安全法!運將下場曝. 三立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屏東梁姓男子2年前,不顧軍方在屏東縣車城鄉保力山軍事設施管制區,實施實彈演訓任務,開小貨車擅闖,遭攔阻仍不願配合熄火停車,遭依法送辦;事後梁男坦承犯行,被法官依國家安全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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