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台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涉賄案二審宣判 被告全數無罪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補附台南高分院一一三年度矚上重訴字第二號刑事判決的說法:. 檢察官上訴理由:. 一、由原審判決編號二十七、三十五、二十六、十二等通訊監察譯文,可知被告邱莉莉、林志展與郭再欽等人有共同謀議以賄選及恐嚇等方式,達成被告邱莉莉當選第四屆臺南市議會議長之目的。. 二、被告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於一一
(還有7229個字)
內容預覽: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還有51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