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耕者有其田 為何不是實施 住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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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同了. 搞這種財富重分配. 只有改朝換代. 新統治者為了鞏固地位. 把前朝高官地主財產充公. 分發給平民攏絡人心. 才會做這種政策. 當年國民黨來台敢那麼做. 是因為土地都是台灣本土地主的. 砍別人利益總是比較容易的. 現在政治界. 哪個不是精英官僚建商地主. 你要他們改革自己 吐出他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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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與遷徙自由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 而我國憲法的制度設計. 本來就深受德國憲法思想影響. 在德國,國家對於「居住權」的保障相當具體. 例如. 流浪者長期居住於無人使用的房屋中. 即使屋主日後想取回房屋. 也必須透過法律程序處理,而非可以任意驅離。. 居住權VS財產權上 憲法保障了居住權. 回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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