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內政部:未拖延高虹安復職程序 提醒若二審更審再判高貪汙須停職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3天前 (2026/01/04 18:18),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假設宣判時間以同樣的基準點(北院、高院都是上午十時)來講. 在北院公佈判決後,內政部是在同日下午一時就以通稿的形式,宣告高虹安當天開始停職,但實際的「公告」時間則不得而知. 當初都有時間戳可查詢了:.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1
(還有531個字)

推噓4(5推 1噓 8→)留言14則,0人參與, 3天前最新作者zaonoort (垃圾優逼西 看你多會抓)時間3天前 (2026/01/04 16:04),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不是呀. 你16號下午五點才把公文送進去. 公務員都下班了. 然後隔天下午2點就發文同意復職了. 這處理速度已經是神速了. 藍白仔現在是雞蛋裏挑骨頭了. 柯憐哪.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49.97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

推噓10(19推 9噓 19→)留言47則,0人參與, 3天前最新作者a96385245 (Einszwei)時間3天前 (2026/01/04 15:57),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聯合報/黃婉婷. 內政部:未拖延高虹安復職程序 提醒若二審更審再判高貪汙須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指出,不理解內政部以其立委任內的助理費案件停止市長職務同意其復職比將其停職的處理時間長,以及未來助理費案如二審貪汙罪部分無罪,判決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無須再停職。. 內政部今天澄清,新竹市長的停職與復
(還有75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