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什麼通緝犯還能住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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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6推 1噓 3→)留言10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cloudyheart (雲心)時間1月前 (2025/12/22 03: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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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ginger》 之銘言:依法業者可以要求旅客提供身份證明. 業者登記或影印後. 就是個資法的事了(可以保存六個月). 大概五年前(詳細時間忘了). 業者都要回傳資料給派出所. 後來就取消了. 原因不確定. 我猜大概是個資法. 警方保存也覺得麻煩. 於是就變成臨檢時. 警方才會查核旅客資料
(還有93個字)

推噓5(7推 2噓 13→)留言22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ginger (薑汁汽水)時間1月前 (2025/12/21 09: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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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阿肥啦,越想越怪,通緝犯還可以住旅館喔,不是都要登記身分證嗎?. 旅館沒有串接到警局通緝系統嗎?台灣警政系統是不是有點鳥?.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7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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