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大逆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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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破解垃圾黨媒,就是要把問題說清楚. 立法委員本來就有自行調整助理薪資的權利,沒有法條規定助理不能在單一月份調整薪資。. 結果一審法官說,立法委員給助理“浮動“調整薪資是貪污。. 不是因為公積金也跟什麼中立媒體人說的狗屁私用沒關係,貪污就是因為助理被調漲薪水。. 唯一的問題就是有人認罪了,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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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3. 大家好,我肥宅律師啦. 高虹安的案子,雖然現在高院改判六個月,但可能還無法復職;因為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要改判無罪,才「得」准其先行復職. 第一個,貪污治罪條例部分看起來是被判無罪沒錯,但行政院對這個「改判無罪」的解釋,是不是只限於貪污治罪條例部分?還是要全部無罪?無從得知,行
(還有1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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