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花蓮陸配村長案 內政部:地方無另行解釋空間 將再行文辦理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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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位陸配有打電話去重慶公安要放棄中國國籍. 但是直接被打槍. 就算用國籍法也有這但書.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內政部繼續硬幹只會更難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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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千豪. 3.完整新聞標題:. 花蓮陸配村長案 內政部:地方無另行解釋空間 將再行文辦理解職. 4.完整新聞內文:.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遭解除職務,不服原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政府審理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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