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台文館抄襲事件 聲請再議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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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公司部分還沒定案,這是否真的沒問題?. 撇開宣佈結案才過半個月、高檢署智財分署火速完成查閱部分不談,難道是真的沒有「個人」需要負責嗎?. 總覺得動機方面,似乎不是很純.... 而且,真的搞出抄襲的時候,一定是有幕後指使者. 但照著上述結果來看,要不:. 一、剽竊創意的不是再議被駁回的兩位被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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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ip.moj.gov.tw/12606/914012/952120/1326799/post. 台文館館長、蹦世界老闆 不起訴確定. 蹦世界則是命令續行偵查. 股別:財股. 案號:114 年上聲議字399號. 案由:著作權法. 移送地檢署或案號:臺北地檢114 年偵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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