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剴剴條款」 虐死7歲以下童最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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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civicl (拉子)時間6月前 (2025/07/19 19:25), 6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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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修法大致贊成. 以避免某些人被輕判. 很可惜dpp與會286條修法二讀的45席立委都投反對票. 而不是棄權. 這麼正當的修法. 它們就算不投贊成票. 也應該投棄權票. 偏偏要投反對. 它們才應該被罷免. 而不是kmt立委. --. 希望製片姚文智能多拍一些閩南人殖民台灣、屠殺原住民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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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9噓 7→)留言21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adagiox (逃離上亞厘畢道)時間6月前 (2025/07/19 0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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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立委真的可以全部罷免了,. 程度連小學生都不如,. 如果是兒童虐殺兒童難道也要判死刑嗎?. 兒童覺得他是在玩鬧虐殺兒童,他有理解明確犯罪意志嗎?. 把國事當玩鬧,把法律當放屁,. 全部罷免算了,讓小學生來議這個法案都比他們有程度。. 立法委員就任前建議舉行智力測驗跟學歷考核。. --. 發信

推噓31(43推 12噓 36→)留言91則,0人參與, 6月前最新作者TBOC (花嚴)時間6月前 (2025/07/18 19:53), 6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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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剴剴條款」 虐死7歲以下童最重判死刑. 三立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
(還有10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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