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新聞/痛批普發現金違憲!卓揆舉例2事「對國家無益」:寧願舉債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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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錢不是政府自己的,是人民繳來的稅金。超徵了5,100億,人民有權合理分享,不是只有政府能決定要怎麼花。. 再說,2023年民進黨主導普發6,000元時,怎麼就沒說發錢是「最輕鬆的事」?. 怎麼當年不覺得「買不到飛機也沒用」?. 當初說「還稅於民」是財政正義,怎麼現在換人提案、金額多一點,就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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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天真的很覺得很怪. 在野的說法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 執政黨反擊拿憲法出來說立院不得用任何方式增加預算. 但法律案本來就會增加預算阿. 隨便舉例法庭直播的成本不是行政部門到時候要編列嗎?. 打詐難道不用設備成本或外包?. 修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辦法不用行政成本?. 如果不能用任何方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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