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有人罵鏡週刊垃圾週刊 經法院認證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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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法不對喔. 其實告訴人(鏡週刊)可以往上找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仍被駁回的話就需要委任律師,向新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而且既然「以原就被」原則仍有適用空間,要請北檢續行偵辦、起訴,除非被告和原告同樣居住在台北市(且非士林地檢署管轄的範圍),說不對勁才怪!. 只是鏡週刊既然有諸多歷戰,這些法律原
(還有12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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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事情了. https://i.imgur.com/XBN7NeW.jpeg. https://i.imgur.com/ElGzEHM.jpeg. https://i.imgur.com/bmAkmAm.jpeg. 有網友在臉書上. 罵鏡週刊是垃圾週刊. 結果被鏡週刊告妨礙名譽. 結果新北地檢署
(還有5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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