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無法領180萬被害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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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7月前最新作者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時間7月前 (2025/05/20 10: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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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小北七標題. 現在就很簡單的二分法. 車禍案件—>強制險 最高200萬. 不是車禍的刑案—>被害補償金 最高180萬. 至於要領哪個我也不知道 反正就是只能其中一個. 如果最後判故意的就不是車禍=沒有強制險 反之亦然. 為什麼不能都領?把車禍當樂透膩. 明明很好懂硬要寫成白癡農場文帶風向. 不過

推噓9(10推 1噓 18→)留言29則,0人參與, 7月前最新作者hosinolove (林小帕)時間7月前 (2025/05/20 09:52), 7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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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官員敢不敢寫名字出來?. 還是根本記者搞事?.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是因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遺屬都有權聲請補償金. 過失致死當然是犯罪行為 條文也沒限定一定要故意犯罪的被害人才能聲請. 絕對有上開法律之適用. 來看法條:.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2條.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種類及支付對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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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4(116推 52噓 170→)留言338則,0人參與, 7月前最新作者kent (大屌肯特)時間7月前 (2025/05/20 09: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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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陳志賢. 3.完整新聞標題:. 三峽大車禍今相驗 死者家屬因「這理由」無法領180萬被害補償金.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重大車禍,造成至少3人死亡、10多人受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動員新北、台北、士林分署人員及志工共13人
(還有67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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