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遭移民署約談反應曝!認「為祖國強大感到驕傲」亞亞困惑: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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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合理的. 在1950年代起台灣就是這樣的啊. 黨外人士號召台獨意圖推翻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 甚至有部分跟中國共產黨附和獨立後建立共產國際. 當時就算沒有實際使用暴力手段. 依照當時的刑法100條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叛亂罪. 一直到台大教授林山田那時候所發起的廢除刑法100條行動聯盟. 修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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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舔共舔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表現. 明知道按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移民署、陸委會等單位可因「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之類的緣由,而得安排強制離境. 可是卻似乎肆無忌憚,還說是「自己理想」云云,這樣還不如在中國大陸境內喊,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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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就要講到說話的藝術. 身為外國人 還是敵國的人. 那些理直氣壯的言論 就是對國家安全最大的威脅. 也會影響其他人 讓人覺得恐懼 影響社會安定. 如果換個方式表達 那就不會有問題. 例: [對抗大陸自不量力] 能說成 [美國將會是我們強大的盟友]. [兩岸統一] [台灣回歸中國] 能說成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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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近以三件事情 我都覺得有違憲的疑慮. 1.陸配宣揚武統要被遣返 但這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2.台灣人民持有中國身分證或居留權會被台灣政府除籍. 可是按照當今憲法兩岸不是同國嗎? 好就算主管機關認為兩岸不同國. 那持有外國護照或身分證 又違反了哪條法律呢. 3.持有中國身分證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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