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精神障礙憑什麼是減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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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5→)留言30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fabbh (David)時間1年前 (2024/11/09 08: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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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精神障礙減刑或無罪的規定. 在各國刑法裡都有,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裡都有. 基本已經是全球法學界的共識了. 可說是現代刑法學的基本價值觀了. 而這種規定早在兩公約制定前就已經存在. 法官在評斷犯行是否構成犯罪時. 除了確認犯行是否為違法行為. 還會考慮一個叫「可責性」或「罪責」的概念. 就是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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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3推 7噓 15→)留言2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mark751019 (☆比哈士奇帥一點☆)時間1年前 (2024/11/09 03:29),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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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雖早於1967年即已簽署兩公約,然歷經1971年退出聯合國,. 並未完成正式加入程序(將批准書送交聯合國存放),. 直至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方三讀通過兩公約並制定兩公約施行法,. 總統於2009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 https://anntw.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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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18推 0噓 27→)留言4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PokerMaster (撲克大師)時間1年前 (2024/11/09 02: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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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法官從來不追究精障者不願意就醫,. 或者精障者不按時吃藥的責任?. 無論一個人有任何缺陷,. 正常思路不都將「不妨礙他人」視為重中之重嗎?. 如果法官每次都能寬恕不好好治療的精障,. 那麼精神科和相關的醫療機構都可以收一收了對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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