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京華城弊案關鍵角色「橘子」逃亡!柯文哲秘書許芷瑜傳十月初已赴澳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到底是要多可悲才會到現在還講得出這種話. 照你這邏輯 你是不是也會認為 柯文哲自己不認罪的 難怪會被羈押這麼久. 這叫橘子的 說穿了不就是人型版的USB嗎. 要不要推演一下要是橘子真的回國 党和党媒會怎麼玩她. 先被羈押當然是不用說的了. 關起來後再開始配合媒體放送消息. "貼身帳房橘子帳本中查出不
(還有1116個字)
內容預覽: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178條規定:.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
(還有285個字)
內容預覽:
我沒有看那個政治節目,可是這段話我贊成:. 「: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10月30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針對許芷瑜失聯原因提出看法,對. 今天至少有一個實質證據,可以證明橘子涉案(是不是案都還不知道!)她跑了,你們去通緝她,也就算了,可是連問話都沒有耶!. 說妳有罪就是妳有罪?. 這是法治社會嗎?.
(還有42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