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翁曉玲稱無遵守憲判義務 林智群:那政院也可不執行立院通過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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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22→)留言31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時間1年前 (2024/10/29 0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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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這種幹法. 其實可以考慮用公投. 對於大法官造法的方式進行法律的複決. 公投過後全民主權體現 去實現立法權跟行政權的爭議. 民進黨如果這麼有信心 來公投一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60.169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

推噓4(27推 23噓 62→)留言11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MikaHakkinen (丟人現眼過氣老人)時間1年前 (2024/10/29 07: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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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定瑜/核稿編輯. 3.完整新聞標題:. 翁曉玲稱無遵守憲判義務 林智群:那政院也可不執行立院通過的法律. 4.完整新聞內文:. 立委翁曉玲口出狂言稱,立法院沒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讓外界傻眼。(資料照)
(還有9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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