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三級三審要怎麼到「更四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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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即是「更一審」. 這理論上沒有結束的時候(即以前曾存在的「更十審」傳說有再現的可能). 除非觸發《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相關條件,在過久(法律明文為八年)無法終結案件的情況下,才會直接介入為最終判決(並減輕被告的刑罰). 此時被告、檢察官都不得上訴.... 司法體系是在簽署了公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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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更審最經典的案例就是:陳水扁女婿--. 趙建銘跟他老爸台開信託內線交易案. 此案一共更五審,纏訟快16年才定讞. 判刑3年8個月,入獄一年半,然後獲准假釋. 會一直不斷更審的原因----獲利金額認定不同. 這會影響量刑. 審到後來,趙建銘自己都受不了. 畢竟人生還要一直走下去,但因為案件一直卡
(還有1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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