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高虹安涉詐領46萬助理費 明早11時宣判!一審有罪將停職
共 11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党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一定會判高虹安有罪的. 反正一定可以上訴,拖個十年把你的政治營響力醜化,. 拖時間讓你不能連任,就贏了. 誰管你十年後有罪還無罪. 別忘了去年的新聞. 巧?北檢「配合度不高」檢察長被換掉 立即二度傳喚高虹安. 辦高虹安不力?北檢檢察長「明升暗降」 連檢察官都抱不平. 那麼過去誰
(還有58個字)
內容預覽:
假設,高虹安貪污罪不成立,未來可能造成什麼樣效果?. 全國113位立法委員,皆可引用此判決.. 請一位助理的最低薪資27,470,加一個月最多加班46小時(27,470/30/8*1.33*46=7,003). 一位助理最低成本27,470+7,003=34,473 -- (A). 然後,可以收斂且
(還有347個字)
內容預覽:
基本上,看檢察官辯詞。. 就知道. 檢察官根本就是沒有足夠證據辦法證明高虹安貪污罪成立。. 立委或議員的助理,. 只要不是人頭助理,. 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之事實,. 就沒有所謂低薪高報詐領的問題。. 這個已經說了N次了。. 最多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 罰錢而已. 最好笑的就是,. 檢察官也知道立
(還有725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