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台南殺警案「二審開庭」 雙方激辯凶手復歸社會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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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洪榮志.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殺警案「二審開庭」 雙方激辯凶手復歸社會鑑定. 4.完整新聞內文:. 19:02 2024/05/06 中時. 洪榮志. https://i.imgur.com/Pj7iyzx.jpeg. 犯下台南雙警命案的被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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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宣告死刑的案件. 原審法院也要依職權送交上級法院審判. 簡單的說就是被告無意願上訴. 法律也會強迫法院替被告提起上訴. 像這種案子被告都沒錢,根本請不起律師. 所以都是法院轉介法扶或者用義務辯護、公設辯護人. 受指派的律師也不能隨便做,因為隨便做會導致被認定無效辯護. 除了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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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明一下. 刑事訴訟法第346條. 原審之代理人或辯護人,得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 所以很多人會罵說被告自己都認罪不上訴了. 憑什麼律師還堅持上訴?. 原因是刑事訴訟法第344條第5、6項. 宣告死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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