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兒福聯盟的社工不用順便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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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3(166推 23噓 229→)留言418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bbbb25487 (黃昏の恋人)時間2月前 (2024/03/11 23: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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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三立的報導. 據了解,凱凱是去年9月由兒福聯盟轉介與其合作的一名劉姓保母照顧,凱凱的親友指控,阿嬤曾表示想去探視孫子,但兒福聯盟的社工卻以保母及凱凱不方便等理由拒絕,因阿嬤一直很想要知道凱凱的狀況,當時社工傳了一張照片給阿嬤,家人發現凱凱頭上有外傷,但社工聲稱,孩子是在公園玩時不小心跌倒撞到
(還有2個字)

推噓5(7推 2噓 9→)留言18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doro0202 (Doro)時間2月前 (2024/03/11 2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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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用順便查啊. 因為再來很大機率就是直接把矛頭指向社工疏失,直接查社工推社工出來擔屎. 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 就讓一切斷點斷在社工疏失這個點上. 畢竟台灣媒體這麽好操弄. 隨便給個交代,隔天大家就忘記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28.2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j0588 (提前退休ing)時間2月前 (2024/03/12 06: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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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若未起訴,任何第三人都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42條告發兒福執行業務及負有監督責任之人犯刑法第276條2項業務過失致死罪. 以下摘自新北地院網頁:. 所謂告發,即被害人或有告訴權者以外之第三人,知他人有犯罪嫌疑,得以言詞或書狀將犯罪事實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舉發,俾得偵查究辦.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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