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想請問一下行車不被檢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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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推 3噓 8→)留言16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mp5k6 (飄雪)時間2月前 (2024/02/20 17:33),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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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需要禮讓行人走過斑馬線這個寓意是不錯的,但是有一個蠻嚴重的問題。. 如果行人要過斑馬線我煞車,後面車子錄影舉發我無故停車罰款24000新台幣,. 但是我不禮讓行人開過去罰款6000元新台幣。. 如果我自己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的話,是不是被罰24000就倒楣透頂了?. 有沒有該怎麼解決的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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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j29871049 (此碼空號)時間2月前 (2024/02/20 17: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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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蠻衰的. 之前有詢問過北投分局分局長室.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法有明文。. 但本條文之立法目的,原為遏阻飆車族之危害道路安全的行徑所設,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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