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火應該是我們弄的」!害慘中壢家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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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啦 別瞎聽瞎說. 第一他們沒犯意. 第二應該符合自首. https://i.imgur.com/rvrgbFz.jpg. 沒意外走173條 之2.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應該是走和解、加罰錢了事. 就算被判,也會緩刑或易科罰金. 如果是6個月以上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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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年輕人確實有錯. 也該負起責任. 但家樂福問題也很大吧. 這麼大的賣場都沒有什麼消防設備. 這麼容易就整個燒起來嗎?. 自動灑水器呢?. 為什麼要到消防隊來才能滅火. 有沒有通過相關消防法規啊?. 這樣子如果今天是蓄意在熱門時段點火不就死超多人. 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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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就聲請破產保護吧 然後七年到十年都要還錢 從你薪水扣 只留給你. 基本生活費用 然後家樂福優先收錢 其次看欠誰的就給誰的 如果你有其他財產. 例如汽機車跟房子 也都要拿去抵押 等十年之後你身上都沒錢 財產清零重新做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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