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28歲人妻走斑馬線慘被小黃撞死 夫慟:怎能讓69歲聽障司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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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改就是會出事. 八卦交通仔又再高潮提意見了. 風險管理的原則是風險降為0成本過高. 只要降低到一定程度就是接受的. 所以這個國家每年路上依定會死幾個人. 這其實是可接受的. 就算70歲恢復成原來68歲限制. 也會有67歲的聽障出現. A柱還是A柱在那邊. 怎麼改都還是會有人出事. 每個人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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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什麼時候才要學美國一樣犯罪人的相片會公布在網頁上?. 法律太輕做不到的懲罰,讓社會眼光來補足不好嗎?. 在台灣,要找受害者的資料很簡單,特別是死亡的,因為死亡就不算人了。. 要找加害者的資料就要靠神通廣大的版友找之前的判決書、找公司負責人名、找臉書。. 找到了還要各種隱晦公布,小心翼翼不能踩到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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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交通號誌很弔詭. 車子綠燈前,同方向的行人號誌會先綠燈. 這下可好了,會不會塞車就看行人的量. 如果行人多,右轉車的量可能一次手指頭的數量. 行人走完綠燈也結束了. 禮讓車輛的人表示:???. 你他媽的. 都有絕對貓科時間了. 為什麼沒有絕對行人時間跟絕對行車時間啊?. 這種半套號誌比絕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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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行車記錄器之後,我個人覺得不能推給A柱,就像之前常說的,每一起行車事故. ,政府都要負最大的肇事責任。. 這個案子就是這樣,人行道退縮後,車子一轉正就加速,就把人撞的更徹底。. 又一個先進國家的作法,到台灣水土不服的案例。. 比較適合台灣行車文化的作法,真的是行人專用時相。. 塞車的話,就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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