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陳宗彥遭爆召妓 上任18天請辭成最短命政院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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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東森關鍵時刻,. 這件事問題不是只有召不召妓這麼簡單而. 是有沒有犯貪污的嫌疑,那是重罪。. 但貪污也不可怕,個人行為,為什麼當初沒有繼續往下辦 ?. 整件事我覺得真的很可怕,然後人民真的很弱小,連當初的卷宗都被公開。. 個人招妓根本不是什麼大事,. 重點是後面法律的問題。. 以下來自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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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 召妓. 第 8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谷辣斯‧尤達卡 酒駕.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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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對照組.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8131777.A.310.html. 外遇不只有身體,心裡也出軌了...... 但似乎還是好好的,還給個機會....... 這個應該是臉皮不夠厚,不然不理會與論也沒事吧?. 外遇跟召妓哪個比較嚴重啊?.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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