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參加高雄格鬥賽重傷選手宣告不治!將相驗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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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在台灣 什麼性愛契約啊 生死狀啊 均為無效. 生死狀的內容,依據民法第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該生死狀雖為契約,但違反法律關於「不得殺人」的禁止規定, 因此契約無效。. 被害人同意被殺,還是會構成殺人罪. 關於生死狀的內容,刑法基於保障生命絕對原則,只要是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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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鬥運動的發展本來就是從小規模非正規的比賽開始. 後面才開始擴大規模 比賽規則也才開始完善. 沒有任何格鬥比賽不是這樣過來的. 有死傷都是家常便飯. 徒手格鬥有其危險性. 也常常與國家法規衝突. 在現代社會早該被揚棄了. 把人像畜生一樣丟在籠子裡廝殺. 是野蠻的封建產物. 台灣不需要格鬥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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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免責要看比賽過程,不過我對台灣檢警法官是沒啥信心. 格鬥比賽要簽切結書的,簡單來說就是放棄自己的部分權力. 不然去打比賽,別人揍你一拳就立刻提告,這還打個屁. 所以簽切結書後形成阻卻違法,你可以揍人但他不能告你. 但這是有限制範圍的,必須符合常規運動規則. 揍人可以,但如果你拿個扳手敲頭,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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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新聞. 最大的謎團在這邊. 根據眾多媒體報導. 某X時. 以1天1萬元新台幣出租給主辦方「拳願娛樂」負責人29歲邱先生舉辦活動. 某X立. 當天他以1天1萬元的價格,出租給主辦方「拳願娛樂」負責人邱男(21歲)舉辦活動. 某X合報. 以日租1萬元的租金,將場地租給「拳願娛樂」負責人邱姓男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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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個畫面. https://i.imgur.com/ajX5cEg.gif. 你看這麼大隻一拳直接貓在矮子臉上. 直擊頭部. 如果矮子被打死了. 不知道怎麼算. 上場有簽切結書嗎. 雖然頭部有裝護具. 但那個護具能夠保護腦袋瓜裡面的東西嗎. 就好像戴著安全帽也不代表車禍時就不會因為頭部傷害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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